弥勒市西一镇墓地遮掩生态恢复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弥勒市西一镇墓地遮掩生态恢复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弥勒市西一镇墓地遮掩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西一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云润招(2016)HH-15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控制价、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西一镇辖区龙潭坡顶城市面山(684850.0元)
第二标段:石蒙高速公路弥勒南出口通道面山(*******.0元)
2.2采购内容:
2.2.1西一镇辖区龙潭坡顶城市面山即龙潭坡顶从弥小路叉去大额依村的公路以西面山,涉及1625塚坟墓群,沿墓地周围种植滇朴500株,在坟墓间空地上种植湿地松4875株、。滇朴:要求苗高≥400㎝、米径≥6㎝,无病虫害,生长正常、健壮的袋苗或土球苗;湿地松:要求苗高≥150㎝、地径≥2㎝,无病虫害,生长正常、健壮的袋苗。(含苗木、肥料、挖塘、种植及养护)
2.2.2石蒙高速公路弥勒南出口通道面山,涉及2200塚坟墓群,沿坟墓群周围和墓地主干道两侧各种植1排滇朴3000株和香樟1000株,在坟墓间空地上种植湿地松或黑松共4400株。滇朴:要求苗高≥400㎝、米径≥6㎝,无病虫害,生长正常、健壮的袋苗或土球苗;湿地松、黑松:要求苗高≥150㎝、地径≥2㎝,无病虫害,生长正常、健壮的袋苗;香樟:要求苗高≥200㎝、地径≥1.5㎝,无病虫害,生长正常、健壮的袋苗。(含苗木、肥料、挖塘、种植及养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满足: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主要以造林和幼林养护为主的绿化公司均可报名
(1)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作出以下承诺:a、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b、无不良记录;c、具备独立履行合同和规定的能力;d、服从管理。
(3)具有造林及管理经验,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专业队伍。
(4)投标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熟悉作业设计和图纸,能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合同施工。
(5)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承包造林面积1000亩以上,市级(含)以上检查验收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造林和管理经验;提供类似工程的资信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检查验收证明、文件等)。
3.2现场勘察由发包方提供各标段作业设计图,投标方自行勘察,时间自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 11月28日至2016年 11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中山路新计生局旁)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申请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⑷税务登记证 ⑸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文件递交
6.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5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平台、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网、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阳光弥勒网站政务局公告公示栏目、及云南润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西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高叶翠
电 话:135*****027
传真:****-*******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
|
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