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林三烈士纪念园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芳林三烈士纪念园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芳林三烈士纪念园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贺平发改社会【2015】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芳林三烈士纪念园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PC2016工字167号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芳林三烈士纪念碑原址后方(芳林学校右侧)建设规模:新建一座烈士纪念馆,纪念馆占地面积500㎡,建筑面积2000㎡。主要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项目施工投资额:527.1万元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工期起算时间:签订施工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具体详见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专职投标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除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外,投标人还需携带以上资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提供原件备查(资质证书除外)】。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 年12月19日下午15时 00分,递交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7. 联系方式招标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民政局 地 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大道石鑫大夏B栋501 邮 编:542899 联系人:王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旺城街55号 邮 编:542899 联系人:小蒙 电 话:****-*******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扩建 贺州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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