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关于提供资金分配方案的函》,省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2.3万元(省直达资金115.2万元。市本级分配资金37.1万元),用于完成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1户,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我市本次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市本级分配补助资金按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1.35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0.35万元/户,对于原中央苏区县的改造对象每户提高0.35万元补助额度的原则进行分配,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和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附表: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zj*******@163.com)
附表: | ||||||
单位:户,万元 | ||||||
行政区划 |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户) | ||||
合计 | 拆除重建 | 修缮加固 | ||||
市级分配补助资金 | 梅江区 | 0.7 | 1 | 0 | 1 | |
梅县区 | 36.4 | 32 | 14 | 18 | ||
合计: | 37.1 | 33 | 14 | 19 | ||
备注:市本级分配补助资金按改造方式为拆除重建的1.35万元/户,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的0.35万元/户,对于原中央苏区县的改造对象每户提高0.35万元补助额度的原则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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