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设备维保外包项目二次邀请函采前
部分设备维保外包项目二次邀请函采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部分设备维保外包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部分设备
维保外包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1.采购内容:长春邮区中心外包大型设备维修(机械,弱电,PLC 电控维护工作),主要为设备的日常保养、巡视、故障排查、安全管理等。主要设备为双层分拣机1套;伸缩皮带机67台;小件分拣机1套、捆扎机54台,预计需要4人完成维保服务。
2.相关要求:
2.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技术(服务)规范:
(1)外包公司应具有相关经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承包方所安排人员需要具有相关资格证。
(3)外包公司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长春邮区中心现场管理。
2.3外包人员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按邮区中心生产作业时间,服从邮区中心安排。
2.4服务标准与考核条款
承包方严格遵守发包方相关管控要求,执行现场管理、质量和协作管理、安全及设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管控规定,按照发包方服务规范和标准要求提供设备维护外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负面行为清单”禁止的行为。合同执行起之日,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管理执行,甲方出现政策变化需终止合同情况下,乙方应随时配合甲方解除合同。(甲方会提前告知)
2.5其他要求:
2.5.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中标服务商需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按月进行支付结算。
2.5.2因中标服务商未履行相关承诺内容,中标服务商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7000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12个月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在进行两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两次都均有一家单位报名成功,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版)》第一章第四条第(四)点:“经两轮公开采购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采购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部分设备维保外包项目 | 吉林省闪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7477号中海水岸春城小区B4栋204号房 |
三、公示期限
本单一来源采前公示的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邮区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西 265 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城开小区后侧独栋小二楼
联 系 人:梁巨权
联系电话:0431-********、137*****55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0431-********、137*****559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分设备维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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