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15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机电、房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G1015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机电、房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G1015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机电、房建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50*****2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15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1015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58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铁力至科右中旗国家高速公路内蒙古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9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G1015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3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及施工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建设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35%、收费公路专项债券65%,招标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及施工承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房建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起于兴安盟科右中旗新发联办渔场喇嘛仓水库南(蒙吉界),接已建的G1015铁科高速松原至通榆(吉蒙界)段,终点止于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东南,接在建的G5511集阿高速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全长55.746公里。全线设置高力板、科右中旗2处互通式立交,全线设置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收费站1处。

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整体式路基断面,路基宽度27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2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机电、房建工程设备招标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合同包

采购范围

设备需求及技术性能指标

最高投标总限价(元)

XKJDCG

监控设施、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所涉及到的机电工程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XKFJCG

污水处理设备3套、电蓄热锅炉6套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2.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或招标人提出供货时间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需投标人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epoint-sso/default/login)点击右下角手册下载。

4.2技术支持电话:**********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开标时间:2025年1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帮助手册。

5.3在递交投标文件前,XKJDCG合同包投标人需递交人民币4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XKFJCG合同包投标人需递交人民币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或支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bulleti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招标服务平台(https://nmgygcg.ejy365.com)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监督部门

监督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

邮 编:******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及施工承包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街道海拉尔东街9号大厦

邮 编:******

电 话:0482-*******

联 系 人:张女士、白先生、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先生、蒋女士

电 话:0311-********151*****087

电子邮箱:rhjtsyb@126.com

10.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招标公告附件

G1015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新发(蒙吉界)至科右中旗段机电、房建工程设备采购

资格条件要求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要求

XKJDCG、XKFJCG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技术指标最低要求)

合同包

技术指标要求

XKJDCG、XKFJCG

投标人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偏差表”中所有的技术性能指标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XKJDCG、XKFJCG

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信誉要求

XKJDCG、XKFJCG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

(6)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有)、供货期、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签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要求。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合同包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及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分项报价表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40分

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

评标价:4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投标总价大写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第一步,“四舍五入”精确至个位数(元)]: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评标价数量小于等于3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b、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3家小于等于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c、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6家小于等于9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d、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9家小于等于12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e、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12家小于等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4个最高和4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f、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15家小于等于18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5个最高和5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g、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18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6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或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总价大写报价不一致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总价大写报价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总价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②至④目所列情形的,其投标报价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6位小数(第二步计算)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业绩要求

(20分)

a.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得12分;

b.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机电设备的供货业绩得4分,最多得8分。(适用XKJDCG标段)

b.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承担过1项污水处理设备或者供暖设备的供货业绩得4分,最多得8分。(适用XKFJCG标段)

2.2.4(2)

技术评分标准

(40分)

对投标设备详细评价(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详细描述及技术支持资料,从投标设备技术先进性、产品耐用性及维修保养成本等方面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打分,打分区间9~15分。

供货方案、安装及培训方案(15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供货方案、安装方案及培训方案,从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及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打分区间9~15分。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10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从服务保障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及合理性等方面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综合评价打分,打分区间6~10分。

2.2.4(3)

评标价

(4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第三步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取值为40分;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取值为0.03分;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取值为0.02分。

评标价最低得分值为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3.9项细化为:

3.9评标结果

3.9.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1条评标方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签订合同前,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对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信息进行复核,若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如有)或业绩(如有);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招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
招标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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