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多县灾后重建续建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治多县灾后重建续建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治多县灾后重建续建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治多县灾后重建续建项目,已由玉发改字(2016)441号文件、治国土资字(2016)38号及39号文件、治发改字(2016)147号及14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及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治多县;

2.2建设规模:包括治多县剧场和体育馆设备工程续建项目,治多县加吉博洛镇、立新乡政府所在地及集中安置点环境整治项目,治多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购置和公厕续建项目。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

3.3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1号新华联公寓2号楼17层持下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提供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上一年度或近半年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上述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资料,现场报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胶装成册(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必须按要求装订提供,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0元,售后不退。

********4">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治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巨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1号新华联公寓2号楼17层

联系人:赵 工 刘工

电 话:****-******* 189*****602

开户银行:建行西宁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6305 0110 2513 0000 0032

2016年11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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