洸河小学及洸河中学、实验中学北校及南校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洸河小学及洸河中学、实验中学北校及南校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宁阳县教育局委托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洸河小学及洸河中学、实验中学北校及南校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方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洸河小学及洸河中学、实验中学北校及南校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方政府采购

二、项目授权主体:宁阳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宁阳县教育局

四、项目概况

4.1项目名称:洸河小学及洸河中学、实验中学北校及南校建设项目PPP社会资本方政府采购(以下称“项目”)

4.2项目地址:洸河小学位于山东省宁阳县兴隆街西段路以北,滨河路以东;洸河中学位于山东省宁阳县大闸路以南,洸河以东;实验中学北校区位于山东省宁阳县城区北部,关王街以南、建设路以西;南校区位于山东省宁阳县城区北部,建设路以西、洸河闸路以北。

4.3项目规模:洸河学校和实验学校总占地130667平方米,其中:

洸河小学及洸河中学总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822平方米。

实验中学北校及南校项目总用地面积6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700平方米,分北校、南校两个校区进行建设。

4.4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期1年。项目到期后,土地出让以外的地上附着物及经营权无偿移交政府。

五、采购需求及内容

5.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

5.2本PPP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在参与投标的企业中选定中标人,由中标人与宁阳县教育局签署PPP合同,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维护与移交。由中标人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条件,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变更管理,工程验收,工程保险及违约责任等事项;政府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审批手续等工作。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申请人合法性要求:申请人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6.3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有公共建筑类项目的管理或施工经验;申请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项目(时间、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6.4申请人主要人员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建筑工程一级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6.5申请人信誉要求:

6.5.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6.5.2申请人14、15年度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5.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所在银行的信用等级证明),且未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禁止进入山东省工程建设市场或山东省政府采购市场或处罚期已满的,同时未被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财政局禁止进入泰安市工程建设市场或泰安市政府采购市场或处罚期已满的;

6.5.4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申请人注册地人民检查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非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6.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按照本项目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下述规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法人代表亲自报名)、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行确定,旨在对购买招标文件的个人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16年3月-8月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大写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

8.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9日9时00分止起至2016年12月5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须知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2 月 19 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9.2递交方式:派专人递交(不接受邮寄)。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 月 19 日14时00分整。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量:正本一套,副本五套。

9.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张加宏

电 话:****-*******

详细地址:宁阳县七贤路983号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上长城路北首一箭大厦7楼

联系人:于志超

联系方式: ****-*******

Email: sdxyppp@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实验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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