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乐山帮扶资金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美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乐山帮扶资金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美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乐山帮扶资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513*****240*****
项目名称:美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能力提升采购项目(乐山帮扶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5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或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2)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3)供应商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附录中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所有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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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美姑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团结街3号
联系方式:0834-*******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
联系方式:0834-*******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834-*******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标签: 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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