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重公开比选公告
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重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GXYZ-XXZX-******
三、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将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四、采购内容及控制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电子发票管理系统维保采购项目两年维保(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采购控制预算价39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和区信息技术中心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公司。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响应人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线下的获取方式:广西南宁市金浦路三支路1号803获取招标文件。
(二)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日08:30-11:30,14:30-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08:30至9:00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月 20日9:00。
(三)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办公大楼803室。
(四)响应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
八、开标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网上发布。
十、其他约定: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性审查,即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技术中心
详细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浦三支路1号
邮 编: ******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0771-*******、138*****122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技术中心
2024年12月12 日
标签: 电子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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