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小沙河溢流整改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小沙河溢流整改配套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FJSZ********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小沙河溢流整改配套管网工程-监理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市小沙河溢流整改配套管网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4〕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改造江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哈龙桥、吉化污水泵站及部分旧城合流制排水系统,包括更新改造管线*****.91米、泵站3座。

2.2建设地点:吉林市中心城区及经开区。

2.3建设周期:

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2月15日-2026年2月14日,共365日历天。(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招标范围:

(1)监理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实施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程交接及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本项目监理范围含所有专项工程监理)。

(2)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5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约为人民币7911.41万元。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信誉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8:00至2025年01月05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6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3)依据《关于展开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5号)及《吉林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吉市政数联发[2024]2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也可以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也可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时提供信用良好记录截图,并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和2形式提交。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高新开发区街道安庆路888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王凤娟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 0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电话:043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208室

邮编:******

电 话:0432-********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管网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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