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机组调试用气体采购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机组调试用气体采购框架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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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机组调试用气体采购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机组调试需要,需采购一批气体,现向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进行公告。各意向单位须满足本公告的以下要求并报价。

一、供货范围:采购氮气、氢气、高纯六氟化硫等各类化工气体。

二、供货期:海南3、4号机组及海南小堆机组调试全周期,根据发包人各子订单需求,分批次运送至项目现场。预计第一批交货时间为2025年2月,最后一批交货时间为2026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供货期限以发包人实际要求为准。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四、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南核电项目现场。

五、报价人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文件,资质评审采用资格后审,经我司项目评审小组评议,如报价人资质、评价范围以及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则报价无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4、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报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证书(或提供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所签订的运输合同或承诺中标后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物资运输),并在有效期内。

六、必须按照报价邀请函、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报价无效。

七、报价评议方式:经综合评议后的最优价法,即在确定技术和质量条款满足我方要求的情况下,择优确定承包单位为本项目服务方。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时。

2、报名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方须先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注册(已注册的可忽略此步骤);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在左侧: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参与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

3、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4、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2时。

联系方式:

姓名:沈雁

电话:138*****400

邮箱:shenyanb@cnpe.cc


,海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气体采购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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