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结算复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结算复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结算复审服务 | ||
项目编号: | 241BA******* | ||
项目地址: | 本项目位于华强路与华穗路交界处西南角。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结算复审服务 (二)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华强路与华穗路交界处西南角。 (三)建设规模:用地为商务金融用地,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宗地总面积:3257㎡,其中可建设用地面积2547㎡,道路面积233㎡,绿化面积710㎡,容积率10.87,规定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限高100米,包括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等。 (四)总投资规模:4.5亿元。 | ||
公告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3-3(B)地块项目结算复审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一、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近期更换办公地址,所有涉及到我司地址以此为准: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A栋21楼 二、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三、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四、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www.szygcgpt.com。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五、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六、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湾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730 | ||
交货期说明: | 暂定2025年1月5日-2026年12月30日。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调整。 | ||
招标/采购范围: | (一)服务范围 咨询人负责对委托人所委托全过程造价咨询审核的结算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符合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复审,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工程、主体施工总承包工程、基坑工程第三方基坑监测合同、(基坑支护、土石方及桩基础)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工程、桩基础超前钻合同、工程勘察及场地接收看管服务合同等。 (二)服务内容 1.咨询人出具造价复审报告,协助委托人完成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如需)的审核工作。 2.项目结算完成后,对项目成本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和分析总结,形成成本后评估报告。 3.咨询人收到委托人的委托指令后开始介入复审工作,具体内容应按届时委托人正式所填发的《造价咨询委托单》中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为准。 4.复审时需对施工单位或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核对,实际核减(增)额必须经委托人确认,按照核减额调整后的结算书具备送审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的条件。 5.本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及咨询业务以实际签发的单个咨询委托单为准。招标人有权调整委托咨询范围及咨询业务。 6.按照委托人要求方式提供复核的计算底稿及三维建模底稿等。 7.咨询人须指定专人负责竣工结算资料整理工作,并将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移交委托人。 | ||
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或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按注册地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机构。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安装专业)资格证书。 | ||
联系人: | 赵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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