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

平乡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翟刘庄村、邢刘庄村、大刘庄村、前官庄村、后营村、五座楼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田付村镇翟刘庄村、邢刘庄村、大刘庄村北,前官庄村南,后营村、五座楼村北,征收田付村镇翟刘庄村集体土地0.0378公顷、邢刘庄村集体土地0.4760公顷、大刘庄村集体土地3.1118公顷、前官庄村集体土地2.6053公顷、后营村集体土地4.3263公顷、五座楼村集体土地1.7383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翟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田付村镇翟刘庄村北,征收田付村镇翟刘庄村集体土地0.0378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邢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田付村镇邢刘庄村北,征收田付村镇邢刘庄村集体土地0.4760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大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田付村镇大刘庄村北,征收田付村镇大刘庄村集体土地3.1118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前官庄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官庄村南,征收田付村镇前官庄村集体土地2.6053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后营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田付村镇后营村北,征收田付村镇后营村集体土地4.3263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田付村镇五座楼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田付村镇五座楼村北,征收田付村镇五座楼村集体土地1.7383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田付村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魏家庄社区、铺上社区、梁里马村、田禾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魏家庄社区、铺上社区、梁里马村、田禾村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集体土地2.6342公顷、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3.1575公顷、铺上社区集体土地3.7557公顷、梁里马村集体土地0.1585公顷、田禾村集体土地0.6095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村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阎庄社区集体土地2.6342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社区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社区村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魏家庄社区集体土地3.1575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铺上社区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铺上社区村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铺上社区集体土地3.7557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梁里马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梁里马村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梁里马村集体土地0.1585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田禾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田禾村南,征收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田禾村集体土地0.6095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平乡县中华路街道办事处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河古庙镇董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2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24.809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98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20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河古庙镇董家庄村北,征收河古庙镇董家庄村集体土地2.1981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s://www.pingxiangxia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丰河路-G230绕城段(南二环)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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