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室内方案顾问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室内方案顾问服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室内方案(顾问)服务单位,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业主为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04-01-******】FGQB-029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四川师大站静桉南TOD综合开发项目(商业)室内¨方案设计服务?方案顾问服务。

2.2招标主体: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地块位于轨道交通7号线(已建)及13号线(第四期规划线路)四川师大站点南侧,东临静安路

2.4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成都市锦江区,地块位于轨道交通7号线(已建)及13号线(第四期规划线路)四川师大站点南侧,东临静安路,为商业用地,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34平方米,涵盖商业、办公、社区配套等业态。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结合项目业态和整体效果提供室内¨方案设计服务?方案顾问服务

2.6项目业态:

本次招标室内方案或方案顾问服务具体业态包含(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大商业

?办公楼

2.7招标服务内容:

¨2.7.1方案设计:

本室内设计内容如下(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前期配合阶段

室内范围内的建筑平面,户型等配合优化,室内平面优化主要指项目前期阶段,室内范围内的平面优化及相关专业配合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对各业态平面、户型、房型、动线、垂直交通、特色空间、连廊、卫生间、地下室光厅、设备管井、配套设施等部位)。

¨室内概念设计阶段

室内概念设计主要指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整理出与项目匹配的平面布局及动线分析,并提出不同风格类型和效果的概念方案设计,要求至少提供2套及以上概念方案成果。

¨室内方案设计阶段

室内方案设计主要指对概念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平面布局设计、天花布置设计、主要空间效果设计、其他空间意向示意或模型示意,重难点部位、新工艺、新技术的可实施性推敲、主要装饰材料、灯光设计(含照度计算)、软装设计建议等,并提供对应方案的材料展板。

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精装报建、¨灯光专项(针对项目灯光系统专项设计)、¨二次机电专项设计、¨厨房专项(材料选型含实物或照片)服务工作等。

¨室内初步设计阶段

室内初步设计主要指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方案进行完善和修改,工作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图纸目录、材料做法表、设计说明、平面系统图、分区平面系统图、各空间立面图、重点空间节点详图及通用节点详图等,以上成果均应为灯光设计工作、灯光专项工作、标识、二次机电专项工作配合过后的成果。

¨室内扩初设计阶段

扩初设计工作主要指完成可达到施工条件的深化图纸,并审核相关节点做法是否具有可实施性,尤其对重要空间、重难点部位、新工艺、新技术给出可实操性的深化成果,工作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图纸目录、材料做法表、设计说明、平面系统图、立面图、剖面及节点详图等,以上成果均应为灯光设计工作、灯光专项工作、标识、二次机电专项工作、厨房专项工作配合过后的成果。

¨主要材料部品选型

提供所有饰面材料、五金卫浴、灯具等选型的实物样品,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部饰面材料实物样品,按照甲方要求形成设计封样表(须含实物照片、材料样品、技术参数,规格等),并完成材料选型样板。

¨活动家具及艺术品设计及材料选型(含实物或照片)阶段

主要指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完成家具及艺术品选型、平面定位图、效果设计图、准确清晰的示意图或模型图、技术参数、选型清单以及提供所有饰面材料的实物照片、材料样品和设计小样。

¨相关配合工作

相关配合工作主要指负责技术交底,参与施工图纸会审,配合招标人在工程招标工作中标择所用材料的样板;结合项目报建需要,提供相对应精装报建资料和图纸,完成精装报建沟通,回复技术答疑以及精装报建递交资料等工作;协助指导场地施工;明确施工工艺要求;协助灯光、标识、软装等提供专业意见及设计咨询;协助招标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交付等工作;配合招标人需求完成产品研究及产品标准化等相关课题咨询工作。

¨驻场技术服务

驻场服务是指从 至 内,投标人指派 2 名深化设计完成图纸的交底、答疑、现场技术会议、材料选型的调整和确认、变更及洽商的跟进、工艺样板点评、照明及标识调试、各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等技术工作,用以保证设计效果的有效实施。

招标人有权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作出工作内容调整,对应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文件或按后期甲方要求执行。

本室内顾问服务内容如下(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前期配合阶段

室内范围内的建筑平面,户型等配合优化,室内平面优化主要指项目前期阶段,室内范围内的平面优化及相关专业配合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对各业态平面、户型、房型、动线、垂直交通、特色空间、连廊、卫生间、地下室光厅、设备管井、配套设施等部位)。需提供该阶段顾问报告。

?室内概念阶段顾问咨询

室内概念顾问咨询主要指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整理出与项目匹配的平面布局及动线分析,并提出不同风格类型和效果的概念方案顾问咨询,要求至少提供2套及以上概念方案成果及该阶段顾问报告。

?室内方案阶段顾问咨询

室内方案顾问咨询主要指对概念方案进行深化顾问咨询,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平面布局、天花布置、主要空间效果、其他空间意向示意或模型示意,重难点部位、新工艺、新技术的可实施性推敲、主要装饰材料、灯光顾问咨询(含照度计算)、软装咨询建议等,并提供对应方案的材料样板。

同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精装报建、?灯光专项(针对项目灯光系统专项顾问咨询)、?二次机电专项顾问咨询、¨厨房专项(材料选型含实物或照片)服务工作等。该阶段需提供对应方案成果及该阶段顾问报告。

?室内初步阶段顾问咨询

室内初步顾问咨询主要指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方案进行完善和修改,工作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图纸目录、材料做法表、顾问咨询说明、平面系统图、分区平面系统图、各空间立面图、重点空间节点详图及通用节点详图等,以上成果均应为灯光顾问咨询工作、灯光专项工作、标识、二次机电专项工作配合过后的成果。

该阶段需提供对应方案成果及该阶段顾问报告。

?室内扩初阶段顾问咨询

扩初顾问咨询工作主要指完成可达到施工条件的深化图纸,并审核相关节点做法是否具有可实施性,尤其对重要空间、重难点部位、新工艺、新技术给出可实操性的深化成果,工作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图纸目录、材料做法表、顾问咨询说明、平面系统图、立面图、剖面及节点详图等,以上成果均应为灯光设计工作、灯光专项工作、标识专项工作、二次机电专项工作、厨房专项工作配合过后的成果。

该阶段需提供对应方案成果及该阶段顾问报告。

?主要材料部品选型

提供所有饰面材料、五金卫浴、灯具等选型的实物样品,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全部饰面材料实物样品,按照甲方要求形成设计封样表(须含实物照片、材料样品、技术参数,规格等),并完成材料选型样板。

?活动家具及艺术品顾问咨询及材料选型(含实物或照片)

主要指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完成家具及艺术品选型、平面定位图、效果图、准确清晰的示意图或模型图、技术参数、选型清单以及提供所有饰面材料的实物照片、材料样品和顾问咨询小样。该阶段需提供对应方案成果及该阶段顾问报告。

?相关配合工作

相关配合工作主要指负责技术交底,参与施工图纸会审,配合招标人在工程招标工作中标择所用材料的样板;结合项目报建需要,提供相对应精装报建资料和图纸,完成精装报建沟通,回复技术答疑以及精装报建递交资料等工作;协助指导场地施工;明确施工工艺要求;协助灯光、标识、软装等提供专业意见及顾问咨询咨询;协助招标人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配合招标人完成验收交付等工作;配合招标人需求完成产品研究及产品标准化等相关课题咨询工作。

?驻场技术服务

驻场服务是指从 施工图结束后 至 项目验收结束 内,投标人指派 2 名深化顾问咨询完成图纸的交底、答疑、现场技术会议、材料选型的调整和确认、变更及洽商的跟进、工艺样板点评、照明及标识调试、各阶段验收和整体验收等技术工作,用以保证顾问咨询效果的有效实施。

招标人有权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作出工作内容调整,对应阶段成果文件详见合同文件或按后期甲方要求执行。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区的相关规范、标准等,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

2.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各阶段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相关要求为准。

2.10标段划分: 1 个标段,本次招标选择中标人数量: 1 个

3. 投标人资格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其他 。

3.2类似业绩与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设计业绩要求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或新承担至少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满足¨住宅/¨社区商业/?大商业/¨酒店/?办公楼/¨其他

室内¨方案设计服务/?方案顾问服务业绩(同第一章2.6招标业态所示勾选项),且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① 单个合同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② 类似项目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及以上;

③ 类似项目装修面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

类似业绩时间是指已完成服务时间以项目交付或开业时间为准,正在实施服务时间以项目业主方提供的项目开工时间为准,新承接服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中建筑面积、装修面积或单个合同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载明面积或金额为准。

以上所述类似业绩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提供能满足评审要求的关键页即可)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内容还需提供业主方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设有分公司或其他分支结构的,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作为投标人业绩。投标人的分公司或其他分支结构与投标人受同一法人主体控股的公司业绩也可作为投标业绩,但应附上证明其关系的公司结构图,否则不予认可。

3.2.2投标人员配置要求:须配置1名设计总负责人和 2 名(至少2名)方案主创人员。

3.3财务要求:不要求。

3.4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招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招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货币的相关约定均指人民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招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开标当天大屏幕显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锦江区静桉南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 A栋

联 系 人:张先生(技术)、王先生(商务)

电 话:028-********(技术)、028-********(商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静桉南T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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