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森·泉·养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一期物资采购代理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武义森·泉·养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一期物资采购代理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金华金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现就 武义森·泉·养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一期) 项目的物资采购代理机构选定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酒店活动家具、艺术品、艺术灯具、厨房设备、运营物资等货物的采购代理。货物总标的额约人民币6850万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对招标代理的相关规范要求

序号

标段内容

采购需求

服务期要求

武义森·泉·养文旅康养综合体(建设一期)物资采购代理机构选定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物资采购完成之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承接本项目的相关能力;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获取时间、地址:

(一)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202412 16 17时前以书面形式就同一事项一次性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时至2024年1219 日16:00(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三)获取方式: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1400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投标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24122014 00

九、开标地址 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人民币壹万元整(¥:*****元)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

十一、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人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以上平台发布的招标信息须同步至城投集团官网。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招标人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招标人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联系方式(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金华金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巧怡

联系电话:138*****2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体 物资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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