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要求或标准 |
1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①投标人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可得10分;②投标人基本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较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较透彻;对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较清晰;总体设计思路基本切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可得6分;③投标人不够了解本项目宏观情况;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一般,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不深;对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不清晰;总体设计思路不够切合工程实际,思路一般。可得4分。 |
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10分 | ①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10分;②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提出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6分;③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不够合理或不可靠的;未提出有应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可得4分。 |
3 | 设计方案 | 9分 | ①项目区工程设计方案切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施工方便、投资经济、运行可靠的得9分;②项目区工程设计方案有一定的针对性、施工不完全方便,投资不完全经济、运行不完全可靠的得6分;③项目区工程设计方案不切合项目际、施工不方便、投资不经济、运行不可靠的得3分。 |
4 | 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①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措施可行,可得3分;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体系较健全、措施较可行,可得1分。 |
5 | 进度保证措施 | 3分 | ①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可得3分;②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可得1分。 |
6 | 现场设计和服务 | 3分 | 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供现场设计服务,接到业主通知后 2小时内必须赶到施工现场,在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之前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项目负责人 | 9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的得1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累计最多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过类似水利工程相关设计项目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8 | 项目组织配置 | 10分 | 设计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地质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规划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每个得 1分最多得5分。以上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5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0分。注:需提供人员名单、职称证书并提供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的社保证明。如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无法体现相关专业,则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9 | 管理体系认证 | 3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总共3分。 |
10 | 供应商业绩和奖项 | 10分 | (1)响应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过类似水利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不重复计分。(2)响应供应商承担的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类奖项的,市级的有一个得1分,省级及以上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个项目获多个奖项的,只认可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设计类)信用评价,AAA得2分,AA得1分,其他不得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11 | 报价 | 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定的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2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
投标报价设计费费率报价 | (大写):工程设计施工中标价的百分之 (小写:工程设计施工中标价的 % )。 |
包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偏 离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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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 | | |
地址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注册时间 | | | | |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 | | |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注册资本 | 万元 | 万元 |
单位概况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 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本项目 | | |
单位概况 | 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是否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 | |
单位概况 | 是否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是否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
备注 | | | |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地形图、测绘报告 | 1 | | |
2 | 其它所需资料 | 1 | |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备注 |
1 | 勘察报告 | 8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2 | 设计成果 | 8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3 | 以上全套电子文件 | 1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
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水系配套工程
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水系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采购人名称: 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技术需求 15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六章 合同格式 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水系配套工程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水系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GJD2024(公开招标)— 013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工程设计施工中标价的2.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工期要求:设计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出具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纸)并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注:设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勘察等基础性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灌涝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31日
地点:如东县限额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如东县掘港街道日晖路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2、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3、对项目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指出,由采购人答复;对项目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询问、质疑向代理机构指出或采购人指出。
4、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勘察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人: 管陈军
联系方式:
182*****298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
联系人:耿和美
联系方式:
187*****616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管陈军
联系方式:
182*****29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领取本招标文件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文件领取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文件是否损害其自身权益。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项目技术需求
(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衡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代理机构。采购人认为已发布的招标文件确有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或就个性化的问题回复提出澄清要求的潜在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采购人均可以以补充文件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采购文件详细编制。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0.3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2.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项目报价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2.2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方式结算,中标设计费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在服务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在结算时均不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专家评标费、调研费等,以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包含审图回复、设计变更、应参加的现场验收、技术处理、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安排设计人员现场指导等的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设计费需要由设计方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报价表要求的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投标项目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⑴项目总价: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⑵项目分项报价按项目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若出现缺、漏项和描述不清的均视为负偏离处理。
13.2 详细阐述所投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3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维护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虽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保证金执行。)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90日历日。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正本投标文件中。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做无效投标处理。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9.3 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应原封退回。
19.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公章,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19.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仪式由采购人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请现场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人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采购人将指定专人负责做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报价内容。
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受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4.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5.3 采购人和评委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评委会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书面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6.4 评委会不接受投标主动提出的澄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多数评委会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请投标人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做无效投标处理。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填写、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
(2)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对招标文件未能作出全面实质性响应或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人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的;
(9)投标人单位名称与领取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的;
(10)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1)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投标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定标
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向采购人推荐出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
29.3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多名候选人的根据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9.4评审结束后,成交人名单将在“如东县限额交易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个工作日。
29.5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30.质疑处理
30.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质疑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0.3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0.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0.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30.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0.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收到参加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
32.签订合同
32.1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招标。
32.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服务的追加、调减
33.1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结算。
33.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公开招标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
34.履约保证金
34.1成交人须向采购人缴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壹万元整,允许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报请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可重新采购。
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在全部服务结束后,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34.3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包括详细方案、技术参数、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有解释权。在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疑问,由采购人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答复。采购人: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采购人联系人:管陈军;联系电话:
182*****298。
第三章 项目技术需求
一、招标服务内容:
响应供应商需要对区域各项规划充分了解,并对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境内:河道护岸拓宽、闸(涵)、桥梁、渠道建设、绿化等设计思路和关键技术问题有充分的认识和分析。
二、服务要求
响应供应商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结算明细,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达到业主规定的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具体设计方案、人员配备方案、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方案、服务响应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紧急情况及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安全措施等)。
(2)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如发现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本次设计具体要求:
1、设计总原则:经济、实惠、美观。
2、设计区域范围:①东至环东河;②西至环镇中心路;③南至334线;④北至飞跃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地形图。
3、设计内容:
(1)河道护岸拓宽:约1km长(2侧加起来约1km长)的河道拓宽、做护坡。
(2)闸(涵):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闸(涵)设计约70座。
(3)桥梁:四座拱形桥。
(4)渠道建设:硬质排水渠(明渠)约1万米。
(5)绿化: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绿化设计。
三、服务标准
1、所有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2、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采购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四、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
工期要求:设计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出具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纸)并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注:设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勘察等基础性工作)。
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融合园,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方式结算,中标设计费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在服务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在结算时均不调整。
响应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设计服务期限内的全部工作的体现,包含采购范围内的所有任务及完成上述任务所必须的设施、材料、技术、劳务、交通、差旅、现场服务及其它必需的全部费用、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等。
2、服务过程中向采购人汇报以及应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多轮)、后期配合服务等全部设计费均包含在报价中,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须充分考虑。
3、响应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次响应报价为设计费用的全部和唯一来源,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收受任何费用、回扣或佣金。
5、响应供应商应先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响应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因素,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业主批准。
6、响应文件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降价函、按比例优惠等其它任何形式的报价。
7、服务费应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专家评标费、调研费等,以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包含审图回复、设计变更、应参加的现场验收、技术处理、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安排设计人员现场指导等的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设计费需要由设计方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
8、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勘察报告、整套方案设计及效果图、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本各8套纸质版,以及相应的电子稿材料1份。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工程设计结束,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工程开工后付合同价【工程中标价(扣除暂列金)*中标费率】的6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并通过上级验收后付清。
七、限额设计
本项目要求将造价控制在人民币900万元以内。(具体包括本次设计的全部内容)。设计人最终出具的施工图,经编标单位预算后突破限额的,设计人必须及时调整图纸,确保预算控制在限额以内,否则设计费尾款不予支付。
第四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方法如下:
按评审后各评委打分平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按照各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分计算方法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中标人有涉及对标书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注: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
2.请各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以最大限度的避免造成评委误判或漏判。
3.业绩应提供中文文本,如是外文文本,请翻译成中文文本并须公证处公证,否则该项业绩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4.所有打分项均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分,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是补充投标文件。
5.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分。技术部分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6.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封面参考格式)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内容。
投标主要文件目录: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商务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灌涝排涝、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14.投标人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评分标准要求的内容自行制作)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2)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3)设计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
(5)进度保证措施;
(6)现场设计和服务;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组织配置;
(9)管理体系认证;
(10)供应商业绩和奖项;
(11)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以及满足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评分标准中涉及的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应条款不得分。
15.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以及满足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5.1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根据贵方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_____ 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 __ 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我方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的资格。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若有),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我方完全理解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视为我方违约。
7.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
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且无任何异议。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______ 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5.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水系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1.以上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专家评标费、调研费等,以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包含审图回复、设计变更、应参加的现场验收、技术处理、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安排设计人员现场指导等的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设计费需要由设计方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
2.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工程设计施工中标价的 2.3%,本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 标 人 名 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5.3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注:如无偏离,则应注明无偏离,如未填写则视为无偏离。本项目仅接受正偏离、无偏离。不接受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名 称 (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别:
职务: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5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投标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 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投标人资格声明
我公司(单位)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5.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自行填写):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9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
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5.10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
5.11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非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评分标准要求的内容自行制作)
(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2)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3)设计方案;
(4)质量保证措施;
(5)进度保证措施;
(6)现场设计和服务;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组织配置;
(9)管理体系认证;
(10)供应商业绩和奖项;
(11)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以及满足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5.12为完成本项目投标人认为以及满足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第六章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格式)
委托方(采购人):江苏省如东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承包方(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承担 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担保条款:供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向需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
2.工期要求:设计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出具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纸)并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注:设计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勘察等基础性工作)。
3.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等,以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包含审图回复、设计变更、应参加的现场验收、技术处理、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安排设计人员现场指导等。
第三条 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合同形式及价款:
1.本合同设计费为 :设计费用为工程施工中标价的 % 。
本项目合同价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专家评标费、调研费等,以及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后续服务包含审图回复、设计变更、应参加的现场验收、技术处理、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及安排设计人员现场指导等的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设计费需要由设计方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发票。
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方式结算,中标设计费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在服务过程中因招标人提出设计变更等因素在结算时均不调整。
付款方式:工程设计结束,提交正式设计成果且工程开工后付合同价【工程中标价(扣除暂列金)*中标费率】的60%,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并通过上级验收后付清。
本项目要求将造价控制在人民币 900万元以内。(具体包括本次设计的全部内容)。乙方最终出具的施工图,经编标单位预算后突破限额的,乙方必须及时调整图纸,确保预算控制在限额以内,否则设计费尾款不予支付。
第六条 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
1、采购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商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供应商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进行咨询服务。
2、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采购人如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二)供应商:
1、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进行工程咨询服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咨询成果,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2、供应商交付咨询成果后,根据需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3、供应商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江苏省及行业的有关规范、规定 。
4、供应商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采购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天以上时,供应商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2、供应商对咨询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供应商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供应商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服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供应商责任大小向采购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 %(签订合同时商定)。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 叁 份,供应商 叁 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订金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它约定事项: / 。
采 购 人:(公章) 供 应 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2024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