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小型水利工程招标采购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小型水利工程招标采购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仪征市水利局小型水利工程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025年仪征市水利局小型水利工程招标(采购)代理项目范围为仪征市水利局及下属相关单位(包括由仪征市水利局成立工程项目建设处,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直接负责建设管理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服务采购等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2.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2025年仪征市水利局小型水利工程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共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含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及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审核。

本次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共入围中标人6家,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2服务要求

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周期及要求:在收到由建设单位确认的招标依据资料文件后即根据规定要求完成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最终提交一套招标(采购)代理资料。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服务周期及要求:在收到由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或相应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成果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审核报告,出具正式工程造价咨报告一式三份,签盖项目负责人、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及单位公章。

2.3服务周期:1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土建工程)注册证书。

3.3近5年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3.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需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两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造价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未通过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仪征市水利局205室(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领取招标文件。

4.2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领取招标文件。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9日14时30分,地点为仪征市水利局南四楼会议室(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仪征市水利局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33号

联系人:邹女士

电话:051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型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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