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公安局物证保管室、执法仪管理系统升级设备招标公告
潞城市公安局物证保管室、执法仪管理系统升级设备招标公告
潞城市公安局物证保管室、执法仪管理系统升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潞城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物证保管室、执法仪管理系统升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潞城市公安局物证保管室、执法仪管理系统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ZDF2016/1121
三.项目预算:第一包:30万元第二包:10.5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二包:
第一包:物证保管实验室整体环境控制设备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温度控制系统 | 1 | 个 | 15 | 受理工作台、椅 | 1 | 套 |
2 | 通风设备 | 1 | 套 | 16 | 条形扫描仪 | 1 | 台 |
3 | 干粉灭火器 | 1 | 个 | 17 | 专用条形打印机 | 1 | 台 |
4 | 除湿机 | 1 | 个 | 18 | 专用打印机 | 1 | 台 |
5 | 温湿度计 | 1 | 个 | 19 | 高拍物证拍摄仪 | 1 | 台 |
6 | 消毒系统 | 1 | 套 | 20 | 电子天平 | 1 | 台 |
7 | 火灾报警器 | 1 | 个 | 21 | 真空物证袋 | 100 | 个 |
8 | 视频监控系统 | 1 | 套 | 22 | 抽真空设备 | 1 | 个 |
9 | 门窗防盗 | 1 | 套 | 23 | 门禁系统 | 1 | 个 |
10 | 固定式应急照明灯 | 1 | 台 | 24 | 智能密集柜 | 25 | 套 |
11 | 环境控制器 | 1 | 个 | 25 | 智能密集柜轨道 | 5 | 个 |
12 | 电磁驱虫器 | 1 | 个 | 26 | 智能电子防磁柜 | 1 | 个 |
13 | 物证保全管理系统 | 1 | 台 | 27 | 智能生物检材物证柜 | 1 | 个 |
14 | 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软件 | 1 | 套 |
第二包:执法仪管理平台设备采购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服务器 | 1 | 台 |
2 | 磁盘阵列 | 1 | 台 |
3 | 存储硬盘 | 8 | 块 |
4 | 电子证据管理软件 | 1 | 套 |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3、交货地点:潞城市公安局;
4、范围包括:系统的供应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针对第二包供应商)。
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软件和智能生物检材物证柜需出具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针对第一包供应商)。
7、投标人须在长治有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并加盖申报人公章,非自有产权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针对第二包供应商)。
8、投标人须提供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第一包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智能物证管理系统软件和智能生物检材物证柜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针对第一包供应商);潞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第二包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防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潞城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7日15:00时
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潞城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艳敏
联系电话:****-*******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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