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2025年招标公告

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2025年招标公告



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2025年)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项目概况

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2025年)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洞口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 25 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2025年)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

3、采购项目代理编号: HCJS2024-SY-CG035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 *******.00元/年,最高限价: *******.00元/年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服务合同按年度签订,待1年服务期满后,根据采购人考核制度要求,在达到考核标准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采取“1+1”方式续签,最多可续签2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服务期

1

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2025年)

洞口县原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运营服务项目(2025年)

详见采购需求

1项

*******元/年

*******元/年

3年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1212 日起至202412 19 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洞口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磋商文件等资料。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122509 30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225 09 3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洞口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采购人: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洞口县双洲西路47号

联系人:姜建平

联系电话:139*****970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洞口县方圆小区1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龙紫妍

电 话:131*****777/133*****527

电子邮箱:**********@qq.com

项目联系人:姜建平(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139*****970

附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领取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磋商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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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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