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定水电站压力前池、厂房及辅助工程招标公告

加定水电站压力前池、厂房及辅助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开源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加定水电站压力前池、厂房及辅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加定水电站位于青海省互助县加定镇,距西宁市107km。铁路运输可到达西宁,该站通过107km三级公路到达电站工地。电站总工期24月,主体工程计划2008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底竣工,电站首台机组拟于2009年9月发电。

  加定电站工程主要由首部枢纽、右岸引水发电系统及右岸岸边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2285.2m。设计正常蓄水位2283.5m,厂内安装三台轴流式水轮发电机,总装机容量12MW,总库容37.6万m3。

  加定电站工程等级为Ⅳ等小(1)型,挡水、泄洪、引水及发电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导流建筑物主要由导流明渠、上下游围堰、厂区围堰组成。

  1.2 招标内容

  本标段主要工程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1)临时工程

  1)附属加工厂及仓库;

  完成本标工程所需的全部工厂加工系统及仓库,发包方不在现场设置仓库。

  2)满足本工程材料检测及工程验收需要的试验室;

  3)施工期供水、排水、供风、供电、施工照明和通讯及道路(承包人认为有必要的施工道路);

  4)为实现本工程必需的其它临时工程。

  5)工程完建后,所有临时建筑应按照监理人要求及时拆除、清理。

  (2)永久工程

  1)压力前池工程

  本工程包括压力前池及前池进水口等建筑物。承包人应完成相应的土建工程、预埋件埋设、电气管路埋设、栏杆制安、启闭机室装修等项目的施工。

  2)电站压力钢管土建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电站压力钢管部分的土建工程的施工。

  3)电站厂房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主、副厂房的土建工程、预埋件埋设、电气管路埋设、栏杆制安、厂房建筑装修等项目的施工。

  4)进厂公路及近厂区护岸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右岸进厂公路及厂区需进行的河道防护工程的施工。

  5)施工导流及水流控制工程

  厂区挡水围堰的填筑、厂区基坑排水、厂区施工期度汛等工作。

  (3) 其他

  1)施工期为配合施工本身所需的临时观测工作由本标承包人自行负责,并将观测资料汇总后报监理人。

  2)承包人在任一单元工程申请现场验收时应清洁工作面,并用明显的标记标示桩号、高程等特性值,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局部地形或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需进行修改设计时,承包人应协助进行补充测绘和放样等工作。

  4)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录入。

  5)施工生产用地、生活用地、生活用房的申请、使用必须满足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

  1.4.3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工程;银行或独立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良好。

  1.4.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

  1.5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承担过3个及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同或类似的工程。

  1.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在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作为废标处理。

  1.8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3月4日

  1.10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3月10日18:00

  1.1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8年3月12日8:30~17:30,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05室。

  1.12 现场踏勘

  所有参加现场踏勘投标人代表在2008年3月13日9:00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前集合,统一前往现场,车辆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1.13 投标文件必须于2008年4月1日9:30分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15室。

  1.14招标人将于2008年4月1日北京时间9:30在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15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1.15 报名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招标方和投标方各执一份)。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10楼1005室

  联系人:仇春莲

  电  话:****-*******   137*****091

  传  真:****-*******

  Email:zbb*******@163.com

  邮  编:8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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