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重发公告

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重发公告

徐州甲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重发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甲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已由邳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邳政服投备〔2024〕6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甲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甲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八义集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批发市场*****平方米,其中有机农产品交易区5692.96平方米、钢结构一层、单跨21.4米。农产品加工中心5692.96平方米、钢结构一层、单跨21.4米。综合交易区5692.96平方米、钢结构一层、单跨21.4米。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659.12平方米、框架一层及配套建设高位水箱、土方、雨污水、厂区道路、室外管道安装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894.1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有机农产品交易区、农产品加工中心、综合交易区、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土建、钢结构、安装及配套建设高位水箱、土方、雨污水、厂区道路、室外管道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 1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在新系统中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1.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1.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 12 月 24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 24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 评标入围方法:

(1)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20 家时全部入围;

(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采用方法 三(均值入围法)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其中: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含)家;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3.特殊情况下入围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入围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入围因素外,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有效期内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 号)。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投标报价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

7.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在评标委员会监督下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K 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取值范围:8%、9%、10%、11%、12%。

7.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0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注:本工程所涉及的入围方式、评标办法等参数均由招标人代表进行抽取。 8. 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8.3徐州甲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为邳州市八义集镇综合服务中心控股公司 8.4本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含 2024 年邳州市八义集镇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农副产品加工中心面积5692.96 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工程。 8.5本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和财政资金,其中农产品加工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补助金额为429.32万元。 8.6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8.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甲钢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泓科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徐州市邳州市八义集镇 地 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缤纷城3-2201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主任 联 系 人: 蒋旭

电 话: 0516-******** 电 话: 0516-********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泓科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