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电子设备的公告
关于采购电子设备的公告
经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024年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为局属单位购买工作用高拍仪和执法记录仪,现将有关购买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采购电子设备项目
二、项目内容:
购买高拍仪4台,用于市直单位大厅使用,需能配合我局应用软件实现人像采集、身份证识别等功能;
执法记录仪14台,用于市直各单位执法记录使用,内存不少于256G,支持512G大容量内存扩展;强劲续航,工作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有不低于2K高清摄像记录等功能。
三、费用预算:
总预算人民币叁万元整(¥:*****.00),其中高拍仪预算壹万肆仟元整(¥:*****.00),执法记录仪预算壹万陆仟元整(¥:*****.00)。
四、投标人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电子设备销售等相关类似描述,并具有完成该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五、评标方法
最低价中标
六、递交材料
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于2024年12月17日12:00时前密封递交。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85号,收件人:滁州市税务局信息中心403室(收),快递封面须注明:“价单”字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采购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50-********,监督电话:0550-*******。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2日
标签: 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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