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燃气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燃气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5-2027年度燃气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4000-CPB********)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燃气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采购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内(含花都、南沙)红线外埋地燃气管道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服务。其中花都、南沙子公司须单独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1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第一个服务年度预计为2025年4月8日-2026年4月7日,后续服务年度时间以此类推。

2.2服务地点:广州市。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测类(测量/测绘/勘测/勘察等)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2 月 13 日0:00至2024年 12 月 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4.2标书款缴纳: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收款账号:360*****192********。注: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5.办理CA证书

5.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5.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5.3办理CA证书后,申请人可对本项目的制作及递交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6.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7.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招标失败;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仍具有竞争性,则对剩余的有效投标进行评审。

8.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15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如采用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须交纳至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给招标人。

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 2 号评标室。

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1.其他事项

11.1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依法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9)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10)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1)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符合招标人《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1.3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2304室

邮编:******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32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工程 27 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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