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柳城县人民医院拟对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供应商进行院内遴选,诚邀有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 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供应商遴选
? 项目编号:LCRY2024-FW-408

二、参与人资格及特殊资质要求:

(1)参与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投标设备必须通过3C认证。

三、报名方式:/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下午17:00时

五、遴选方式及时间:拟定2024年12月19日上午在招标办当面或者电话磋商议价。

六、需提交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报价表、参数要求响应表。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在我院平台上传后,需加盖公章后邮寄纸质资料至:/

七、报价资料文件由医院保留,不再退回。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柳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请添加公众号客服获取完整公告)

联系人:


参数要求及其他说明


? 基本情况及参数要求:

(一)项目合作方式

1.由成交方负责免费提供共享充电宝成套设备并安装和后期设备保养及运营工作。

2.采购方向成交方提供充电设备放置场地,收取场地管理服务费,成交方每半年向采购方支付场地管理服务费。

3.采购方有权根据需要调整移动充电设备场地的位置与数量。

4.成交方应派驻专职运营维护人员,负责日常业务沟通;解决在使用充电宝设备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投诉;做好充电宝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如因充电宝设备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成交方负全责。

5.成交方应保证提供性能安全可靠的充电宝设备,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充电宝质量、使用安全、用电安全。

6.除充电功能之外,成交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成交方不能随意利用充电宝设备开展广告业务;不得随意利用充电宝设备运营管理系统中的用户信息开展与充电宝设备业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7.成交方应在显著位置张贴移动手机充电服务功能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若为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指导价执行;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应当符合市场规律,并不得高于同城充电宝设备的收费标准。

8.成交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泄漏客户的隐私。

9.合作期:3年。

(二)、成交方所提供的充电宝应符合下列产品性能及参数要求:

1.共享充电宝及机柜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GB4943.1)和《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

2.外观尺寸规格及颜色:按采购方需求提供15台充电宝设备的柜机,内包含充电设备,采购方可根据柜机摆放点的周围环境对柜机的摆放位置、外观尺寸、颜色进行定制,以保证采购方环境的整体美观。

3.支持手机扫码(微信、支付宝、APP)支付。

4.充电宝可自适应电流,应有输出过压保护,输出过流保护,高温保护,电池过充,电流过放保护,电压过放保护,输出短路保护,纹波、尖峰抑制等功能。

5.供应商所投放产品必须为保险公司承保产品。

6.其他要求:具有共享充电宝的品牌运营商授权。

(三)、成交方施工技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施工前,首先统计充电宝设备需要的用电总负荷、区域负荷容量,选择相应的既有配电箱做相应的局部改造以节省投资,充分考虑设备用电安全,严格把控用电负荷,要根据配电箱总开关剩余容量决定充电宝设备的安装数量,并且不能超过总开关的容量。电源线路布局合理、隐蔽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2.施工按采购方供电技术人员要求接入电源,不能接照明电,优化供电方案,尽量减少布线。配电走线地面需暗线铺设,无损安装、无暴露线路。线路将使用PVC套管或阻燃槽板保护,线缆采用阻燃线缆,地面开槽宽度不应超过5cm(如做盖板,需经采购方同意)。

3.项目布线系统结合医院人员动线、密集及踩踏情况等特点设计,要具有标准化、简单化、抗踩踏、无明显突兀感等特点,也具有布线上易于维护、管理、重组等特点。

4.为保证候诊人员人身安全,供电开关和充电宝设备的柜机应接地漏电保护装置,后台监控(值班)应包含用电安全信息采集。

5.施工周期:合同签订后,设备生产、采购及安装周期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报名需知:

1、通过我院平台报名时必须上传资料文件,需压缩成单文件,格式为rar或pdf格式;文件大小在5M以下。报名成功后,需打印资料文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版至我院招标办。

2、资料文件扫描、装订顺序:

(1)报价表(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扫描前需加盖公章)

(2)参数要求响应表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晰反映企业包含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则必须提供)及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内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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