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07-2232A 南宁市白云路绿化施工补遗1

NNZC2007-2232A 南宁市白云路绿化施工补遗1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P6第7.1.7条款 “片植绿地设计标高以下回填30Cm厚的种植土”改为“片植绿地设计标高以下回填栽植土(种植土)的厚度按设计的绿化种植要求”;“……综合验收后12个月养护期……”改为“……综合验收后3个月养护期……”。
2、招标文件P7取消第7.2.6条款。
3、招标文件P27第 :第二条款中的“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后12个月”改为“养护期为竣工验收后3个月”。
4、招标文件P40:“单位工程汇总表”删去序号为9、10的内容。
5、招标文件增加“桂建质安[2006]22号文附件一”。
6、招标文件P8第9.1.(6)条增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P8第9.4条款中“南建管[2007]51号文”改为“南府发[2007]51号文”。
8、招标文件中取消开标须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中其他相应地方也取消该要求。
9、本工程经财政审核的上限控制价为:48.01万元。
10、本工程带*号部分最高限价见后附。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