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综合连片管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关于平阳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综合连片管护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上级有关规定,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平阳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综合连片管护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平阳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综合连片管护项目。

(二)询价单位: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依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平阳县自然资源局 平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的通知》(平资规发〔2024〕190号)、平阳县2025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营业范围应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事项。

(四)应有三年内2个或以上松材线虫病除治业绩。

(五)无本县当年度松材线虫病调查、监理、验收项目。

(六)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之间不得为同一股东,不得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主要股东不得为同一利益主体,或有直系亲属关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工期要求:2024年12月起至2025年9月底止;

(二)项目范围:南雁镇、山门镇、顺溪镇、闹村乡、青街乡;

(三)服务内容:对上述区域内松林开展定期常态化巡护,每半个月巡护不得少于1次,对新增零星散发松枯(濒)死木及时进行清理销毁,确保动态清零;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房前屋后堆放松木检查,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传播;及时报送疫情相关信息,有效巩固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

(四)特别要求:供应商不得同时从事平阳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调查、监理、验收项目。

四、报价规定及费用结算

(一)预算价:本次购买最高限价29万元。

(二)结算方式:2025年6月底前提交半年度巡护报告,经采购人现场核实后支付合同金额60%,其余在2025年底前付清。

五、投标须知

(一)竞标人递交的竞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投标报价单;

项目名称

平阳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综合连片管护项目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印章);

5、无本县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调查、监理、验收项目的承诺材料;

6、供应商之间利益关系回避承诺书。

(二)文件送达

1、竞标文件送达之前应进行密封和标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漏盖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

3、竞标文件应现场送达,超过送达时间视为无效。

(三)投标和开标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11:00时。

2、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310号会议室。

3、定标原则:评标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报价资料进行审定,并通过企查查企业信息平台进行查证关联关系,在各方面均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时,则由采购方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本次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价,本次询价采购则以作废处理。

4、竞标文件的有效性: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书报价函中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经营范围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

(6)无同类业绩证明材料的;

(7)无2025年度本县材线虫病调查、监理、验收项目承诺书的;

(8)投标人未出具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查询资料的;

(9)未提供供应商之间利益关系回避承诺书的。

5、本次询价无3家及以上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应重新询价。

6、如发现多个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视同串标,作废标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六、中标公告

决标后由询价单位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

七、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废除授标,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中标人应履行合同条款各义务,不得转让(包)给他人。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

联系人: 吴思铺;联系电话: 0577-********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松材线虫病 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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