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经新丰村“两委”会讨论同意,并于2024年11月18日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街道有关部门核准,池尾街道新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权属人为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项目为池尾街道新丰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对全辖区内垃圾进行清运及保洁清扫服务。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涉及用地权属属集体,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投标人都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43元/年的基础上,取最低标价的招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果出现排列第一名的,采取编排顺序号,现场摇号确定中标人)。投标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监督员检查密封情况,现场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报价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新丰村民委员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街道司法所现场见证,新丰村民委员会财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照;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有)、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池尾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均不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向招标单位新丰村民委员会账户预交人民币5000元为投标保证金,(收取保证金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边分理处,账号:800*****001******)普宁市池尾街道新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7.中标结果将在街道网站及新丰村民委员会进行3天的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双方签订合同。

  8.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自行联系新丰村民委员会到现场考察并索取相关资料及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新丰村民委员会咨询,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址: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竞标地址: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陈 生 联系手机:159*****899

  联系人:张 生 联系手机:138*****279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11月25日





******.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puning.gov.cn/jypncwjd/gkmlpt/content/0/897/post_******.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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