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经高明村“两委”会讨论同意,并于2024年7月1日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街道有关部门核准,池尾街道高明村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概况
权属人为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项目为池尾街道高明村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全村辖区内垃圾清运及道路保洁服务。内容详见预算书,本项目涉及用地权属属集体,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经济标方式进行评标,有效报价以最高价为******.96元,最低价为******.81元,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标都作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81元的基础上,摇珠确定下调系数,下调系数范围为1%-5%,由评委会人员随机摇取5次,取平均值,确定合理标价;再从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价取平均值与合理标价之和除以2,确定复合标价,以最接近于复合标价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以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投标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监督员检查密封情况,现场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报价预算书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高明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街道司法所现场见证,高明村财务监督委员会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相应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照;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向招标单位高明村委会账户预交人民币*****元为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民委员会,开户行: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边分理处,账号:800*****001******)普宁市池尾街道高明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方报名有效。(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6.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结果将在街道网站及高明村进行3天的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要求时间内完成本工程,工程完成后出具验收报告及结算凭证(发票)。
7.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单位可自行联系高明村委会到现场考察并索取相关资料及了解合同内容,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高明村委会咨询,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报名地址: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竞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竞标地址: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陈 生 联系手机:159*****899
联系人:黄 生 联系手机:135*****229
池尾街道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2024年7月9日
标签: 垃圾清运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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