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湖漂染厂地块留用地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邀请招标公告
清湖漂染厂地块留用地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邀请招标公告
致:被邀请单位
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骏邦(广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清湖漂染厂地块留用地开发项目进行招标(项目编号:GDHF-2024-1059)。欢迎被邀请单位参与投标报价响应。
清湖漂染厂地块留用地开发项目 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1-******-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骏邦(广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规模:项目占地约7884.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商业、酒店等内容,建设内容还包括地下室等配套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并配套建设红线内道路与广场、绿化等设施。(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发包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道清湖村。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2亿元。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工作(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联合调试、包施工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半成品)保护、包调试与检测、配合第三方检测及监测、包试运行、包验收合格、包培训、包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包现场组织和协调、包竣工验收、包税费、包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相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包因验收(合同范围内)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以及包承包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须承担为履行此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所必须缴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税费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等税费,次税费及规费应已包括可能涉及的合同价格调整)等工作及其它相关服务内容。除合同有特殊约定外,价格不因施工期间市场价格变化、水、电、机械、人员工资、福利调整、施工条件变化、施工图纸与政府部门批复存在差异以及其它政策性的变化而调整。包括承包人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及国家税制改革原因带来税种及税率的变化,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含增值税价不予调整。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前期工程(含超前钻工程)、六通一平工程、土石方工程溶洞处理、永久供水工程(含红线外接驳及设计)、永久供电工程(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工程(含红线外接驳及设计)、市政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排污接驳)、市政道路接驳(包括红线内申报、开挖、修复)、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消防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发电机及环保消音工程、有线电视、电信工程、防雷工程、防水工程、油烟处理工程、地坪漆工程、充电桩工程、临时及永久围墙(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出入口开通申报及施工,临时围墙需满足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市政道路接驳(包括但不限于红线内申报、开挖、修复)、二次改造、开荒清洁等,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报、验收,接通、开通,直至投入使用为止。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正(或临时施工许可)、报建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负责联合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意见书》,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应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4)红线内的清表工作(含树木迁移或清除)及施工入场前场地保管、勘察后的洞口封堵。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负责施工管理配合,配合发包人完成管线迁移工作,对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7)上述承包范围内涉及图纸优化后所需的施工与施工管理工作。
(8)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9)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对场地既有结构、设备设施、管线、通道等安全保护工作(若
有)。
(10)除以上内容外,项目实施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558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且执照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专职安全人员2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项目邀请招标公告后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述时间内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附件1确认通知)。在本项目邀请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确认通知(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及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hf1205 @163.com进行投标登记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书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邀请招标公告起接受投标登记及领取邀标文件,并从领取邀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确认手续,逾期不受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23日9时15分至09时45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09时45分 (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285号2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engfenggs.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内容以最新发出的公告为准。
招标人:骏邦(广州)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从三路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7号东
120号410房 英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139*****150 电 话:138*****330
2024年12月12日
标签: 地块留用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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