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送达公告——/

泉州市中闽世嘉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我单位查处泉州市中闽世嘉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陈劳监字〔2024〕第021号),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陈劳监〔2024〕021号)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顺陈劳监〔2024〕021号

泉州市中闽世嘉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陈昌醒投诉泉州市中闽世嘉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我单位于2024年10月18日向你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陈劳监〔2024〕021号),但你司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后逾期仍未提交《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涉及的资料和接受调查,此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泉州市中闽世嘉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陈劳监〔2024〕021号)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资料并接受调查。

  你司应当在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之日3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单位。

  逾期不改正的,我单位将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陈润城、陈妍慧 联系电话:0757-********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绣一路21号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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