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依云山庄园林有限公司二期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依云山庄园林有限公司二期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南京依云山庄园林有限公司二期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京依云山庄园林有限公司二期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依云山庄园林有限公司二期(以现场交付为准)

3、内容及要求: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垃圾外运,标的建筑物面积为*****.71㎡,区域范围内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净残值归中标单位所有,同时中标单位需组织拆除并将现场所有垃圾外运及资源化利用处置,在施工过程中需按照现行环保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竣工交付前完成场地平整,覆盖6针目规格防尘网,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低限价:******元(投标价低于此价格按废标处理,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

6、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甲方指定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等全部拆除、现场垃圾全部清运、场地平整完成后覆盖6针目规格防尘网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6月—2024年11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企业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并编制《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提供相关资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17:00止。

地点: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溧水区一品骊城4号综合楼3楼)

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及编制《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需携带盖有洪蓝街道财政所财务专用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到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前,需到溧水区洪蓝街道财政所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整。(注:汇款备注好某某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账户名:南京溧水洪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账号 :101*****040******,开户行:农行洪蓝分理处),投标单位凭溧水区洪蓝街道财政所财务专用章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联系咨询电话:尹工159*****120)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否则招标代理单位不受理。

3、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以中标公司名义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整,不接受个人汇款。如延期未交,则视为自动放弃,由中标的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如第二、第三名全部放弃,则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8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

(3)递交地点: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211室(地点如有变更提前电话告知)。

(4)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递交至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期限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要求:

1.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充分考虑现场后进行报价,后期不得因任何理由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如未按要求报价,视为废标。如有需要请联系:尹工159*****120

2、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中标人必须按照江苏省、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中标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责;注重安全保障,中标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造成招标人工期延误,并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159*****120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232/139*****0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拆除 垃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