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医疗设备-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铁岭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ZT-2024-1212
项目名称:铁岭县中心医院医疗设备-全自动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最高限价:298,000.00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免疫分析仪1套(详见采购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投标医疗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国食监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 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2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2024年12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国食监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铁岭县中心医院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南马路16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正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经济开发区彩虹花园二期7-3-201室
联系方式:153*****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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