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受金湖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人民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人民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RY-******-JCYW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建设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

采购预算价(最高控制价):******元,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内容及要求:金湖县人民医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主要设备包括:CODcr水质在线监测仪1台、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1台、水质采样器1台、数据采集传输仪1台、PH在线检测仪1台、流量计1台。供应商须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的要求提供以上仪器、仪表三年运维服务,并承担包括仪器、仪表运行必须的所有药剂/配件/易耗品/比对检测/校准/效验/废液处置/人工及差旅费等费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三年(周期年)。

服务标准: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等标准要求,结合现场的排放情况开展现场运维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5.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无。

四、磋商文件的发布

本项目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盖供应商公章)至代理公司或发送扫描件至邮箱:*********@qq.com,领取磋商文件。

3.获取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联系电话:199*****596

注:凡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领取磋商文件的,磋商前采购人(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同磋商地点。

3.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一副,装订并密封后递交,否则采购人(代理公司)有权拒绝。

七、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30(逾期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磋商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医患沟通办公室。

3.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现场磋商。

注: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

4.评审地点:金湖县人民医院门诊4楼医患沟通办公室。

八、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17-********

2.代理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0517-********

联系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05室

九、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采购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收费标准的85%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在线监测设备 运维服务 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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