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医医院眼科电脑验光仪设备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枣庄市中医医院眼科电脑验光仪设备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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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 眼科电脑验光仪设备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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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眼科电脑验光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

(三)采购要求:

1.数量:4台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2--13

3.供货时间:7日内供货完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货物属国家强制且已开办注册登记业务的,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7日17:00截止。

地点: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科研楼五楼。

要求:报名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序装订)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

6.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四、议价现场要求及说明:

参与议价投标人需携带上述纸质版资质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产品材页及产品相关资料、首次报价表(见附件,首次报价表须单独密封,未密封不予接收)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院内议价,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三份。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议价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议价。参与议价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次院内议价取消,另行组织。

五、成交原则:

1.本次议价过程中,报价人各有2次报价的机会;

2.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院方推荐成交单位,根据议价现场公开唱价情况,统计汇总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第一名为成交候选单位;

3.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均相同时,将各供应商证明材料及报价材料汇总上报院方,由院方择优选择成交单位。

六、院内议价时间及地点:

1.议价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下午:2:30

2.地点:枣庄市中医医院二期科研楼六楼第三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

2.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

3.联系人:何老师

4.联系方式:0632-*******


附件---报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光仪 中医 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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