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年度框架协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年度框架协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年度框架协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第三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年度框架协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2024-JC11-G1002)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年项目预算11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招标人不对协议期内实际委托的项目规模、数量、地点和总投资做承诺)。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公共用房及附属设施改造,二是公共用房及附属设施应急零星维修,三是公寓住房维修及配套改造,四是体育场地维护保养。

2.2项目地点:上海市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意向2年,采取“1+1”模式,视满意度测评情况逐年续签合同,最长可签订至2026年)。

2.4招标范围:施工单位需承接服务期内我单位零星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编制施工技术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保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施工计划)、按工程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施工、编制整理竣工资料,移交竣工资料、在质保期内提供维修服务、提供其他施工相关服务事宜。

2.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折扣率形式报价。(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6)》、《上海市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6)》以及上海市公布的信息价为基准,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

2.6其他:现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为我单位零星工程提供施工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附注)。

(3)信誉要求:企业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以上内容提供能体现查询时间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时间)。

(4)项目经理资格: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5)提供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6)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提供网站截图相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申领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5.3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先生、冯工

联系电话:010-********195*****173(报名拨打此电话)

地 点:北京市

9.监督部门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10-********

地 点:北京市

,上海市,北京市,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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