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102台车载纯电空调维护询价公告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102台车载纯电空调维护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述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102台营运客车车载空调,其中松芝LLD-IC-T型号车载空调42台,松芝JID-IIE-H型号车载空调60台,目前已全部过质保期但均能正常使用,现为了保证102台营运车载空调继续正常使用,我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确定该批车载空调维保服务商,控制价为:(大写:贰拾伍万元整,小写:******.00元)。
二、维护保养范围及时间
1、空调压缩机、蒸发器、蒸发风机、发电机、冷凝器、冷凝风机、膨胀阀、干燥过滤器、冷气管道、空调面板控制开关、冷冻油、雪种、继电器、皮带、温度控制器等所有空调系统配件。
2、2024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1日。
三、维护要求
1、维保服务商需在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对上述102台空调的一次全面例保(检查制冷剂是否欠缺、清洗空调滤网、检修空调风道、传动皮带松紧度、齿轮轴承润滑等),以保证甲方102台空调功能正常。
2、客车空调出现故障,(采购人,以下称甲方)甲方通知后,(承保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应立即派维修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 指定站场或维修厂检查维修,小故障及时(2小时内)排除,大故障需到乙方指定场所维修,乙方应尽快排除故障(待料最多不超过48小时),以保证甲方车辆的正常营运。若未及时维修到位,造成甲方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有权终止维修服务。
3、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客车空调的维修保养工作期间,将全天候作业,甲方车辆为了正常营运可选择下班后或休假时再通知乙方维修。
4、保修期间,若客车空调经乙方检查发现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协调安排维修时间。
5、因乙方维修不慎导致其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考虑到部分车辆车况较差,以及国家以旧换新等政策,部分车辆可能存在提前报废或厂家回购处置,维保费用会按实际处置车辆的台数作相应核减。
四、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提供报价书的人员须为报价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报价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人须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要求的材料;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其他
5.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18日17:00分前
5.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密封邮寄
5.3联系人:付先生,联系方式:180*****611,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加油站旁
注: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备件、零配件的装卸、运输、安装、调试、税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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