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城市道路钢护栏项目询价公告

公安局城市道路钢护栏项目询价公告

崇阳县政府采购

公安局城市道路钢护栏项目

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崇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崇阳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就“城市交通护栏及安装和城市道路标线翻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

CYCGXJ-2016-012

二、项目名称:

崇阳县城市交通护栏及安装项目

崇阳县城市道路标线翻新项目

三、采购内容:

A包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配置参数

备注

1

护栏

11000米

产品规格、技术规范要求详见图纸,护栏加工尺寸应符合国家钢结构的质量检验标准。具体技术及规格要求详见图。面积以丈量为准。

2

防撞墩

40个

圆形直径80㎝、高1米。贴反光膜颜色红白相间。注沙。材质为塑料,以国标执行。

3

人行横道、减速慢行交通标志牌

20*2个

高120*宽36㎝贴反光膜(立杆和牌面。材质国标执行)。

4

人行横道桩脚

20*2套

红白相间,喷贴反光膜。

供应商应提供以上产品的采购、运输、安装等相关服务。

B包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配置参数

备注

1

平面双黄线

8000米

2米×0.2米

2

行车线、边线

8000米

4×0.2

3

斑马线

20处

60㎡

4

行车方向箭头

200个

6㎡

5

黄减速线

20处

2×60米×0.2

6

减速慢行标牌

20处

2

供应商应提供以上产品的采购、运输、施划等相关服务。

四、采购预算:

A包:1,368,800.00元 B包:626,400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良好的信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生产或销售或公路标线或标志等。

4、投标人所投产品钢护栏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钢护栏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6、投标人所投产品(钢护栏)应具备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人所投产品(城市道路标线)应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热熔反光型路面标线涂料光学及力学性能检测报告。

8、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是A包或B包或者是AB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本项目询价文件与询价公告一起发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请于 2016 1129日开始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所有手续并按时递交询价文件。

七、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122上午9:00时,地址: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发展大厦四楼)。报价截止时间即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16年12月2日9时00分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

1.A包:

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

B包: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户 名: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省崇阳县农村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帐 号:8201 0000 ******** 9

行 号:********1911

3.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汇至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下午15时00分以前到达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一致,否则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5. 凡未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或投诉)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保证金将直接退还至投标人缴纳时的账户,而不以现金方式退还。

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将没收投标保证金的。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cyzyq400@163.com。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崇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程先生

电话: 189*****077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崇阳县人民大道(发展大厦四楼)

联 系 人:石先生 张先生

电话:****-*******/*******

地址:崇阳县人民大道(发展大厦四楼)

联 系 人:石先生 张先生

电话:****-*******/*******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6年11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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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护栏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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