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方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东方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八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东方市进行了巡视。2024年4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东方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东方市委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东方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落实好整改任务作为检验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认真谋划部署,强化责任担当,锚定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以强有力举措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动员部署会1次、调度会13次,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分阶段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同时,不断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传导责任压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强化措施抓落实。制定巡视问题整改方案,将问题分解成174个整改事项,制定587条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部按时完成整改。

市委书记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主动担任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主任,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别主持召开7次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并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书记办公会,听取各整改单位和专班有关情况汇报,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研究,掌控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为破解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堵点难点问题,明思路、纠偏差、优举措、强保障,紧抓不放促全盘巡视整改提升。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市委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东方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读书班学习方案》,2024年以来共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0次,组织研讨5次,参与市领导122人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完成10个乡镇及华侨经济区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等情况督查并整改。三是成立“东方临港产业园工作专班”“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专班”和“东方市招商引资促进工作专班”,设立“市工业园区发展管理办公室”,配齐配强人才队伍,增强发展活力。四是围绕工业、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产业、城市能级、作风建设、为民服务提质增效、营商环境、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等,制定“5+3”大提升方案,形成“5+3”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格局。五是加快滨海片区棚户区更新改造进度,推动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桃花江新能源船舶制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八所港封关运作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六是完成《八所港总体规划(2022-2035年)》编制,规划八所港形成鱼鳞洲港区、罗带河港区和高排港区“一港三区”总体发展格局。

(二)关于依法依规理财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收入管理及税收征收,强化欠税清缴,做到“颗粒归仓”。二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回收年初结余结转上级专项资金,增加市级可用财力。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科学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四是出台《东方市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办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五是严格财政“三保”支出专账管理,统筹财力保障国定“三保”支出资金需求。六是合理压减各项刚性支出规模,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等相关要求,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三)关于以民为本思想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十所村搬迁安置工作专班,开展民生调查、房屋测量等,进一步完善搬迁方案,并积极申请资金支持。二是指导俄贤岭景区公司与村集体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参股开发游船、露营等项目,吸纳当地村民务工,发动周边村民开展民宿、餐饮及发展小摊经济,与景区同向发力,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三是及时回应苗村村民的合理诉求,争取村民支持理解,推进生产土地移交及生产生活安置补助经费发放。四是协调资金完成2756名残疾人各类补贴、1024名困境儿童生活补贴、13名孤儿助学金发放。

(四)关于乡村振兴推进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完成35个未达到联农带农的帮扶项目补充协议签订,2024年以来,共带动务工人数1100人,增加务工收入369.2万元。实施“一村一策”集体经济增收方案,实现全市181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709.32万元,平均每个村收入26.01万元。二是出台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并通过司法途径追缴项目本金及分红865.6万元。三是开展全市合作企业共管账户财务专项检查,杜绝挪用、套取扶贫衔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产业项目实施阶段各部门职责。五是完成2022年“非粮化”“非农化”及2023年1-10月土地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工作,并对重点整改地区实施督导检查,有效遏制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确保耕地总量稳步增长。2023年全市现状耕地面积83.0464万亩,较2022年净增加1.7687万亩。

(五)关于教育、医疗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当下市级财力以及学校办学情况对教育储备项目调整优化。二是统筹财力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增长。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预算数11.3569亿元,较2022年增长7.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决算数10.8590亿元,同比增长0.0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预算数11.3908亿元,较2023年增长0.3%。三是印发《东方市校园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30所中小学教职工和学生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四是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2024年以来对营业性场所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15轮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五是深化与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引进名医专家70人,购买先进设备21种,规范诊疗技术54项,不断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六是建立市级医生定期到联合门诊坐诊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工作机制,完成市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15家联合门诊、5家联合病房建设及14家乡镇卫生院慢性病一体化门诊测量和建设设计,全市15家乡镇卫生院162家村卫生室实现远程心电诊断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市级医疗服务。

(六)关于“六水共治”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东方市“六水共治”总体规划》《东方市2023年-2026年“六水共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六水共治”工作调度会,及时开展督查检查,稳步推进治水工作。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行管理,完成全市29个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农村供水普及率达100%,规模化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95.12%。三是做好废弃物回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巡查50次,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四是对全市各重点河流开展水浮莲清理工作,集中整治罗带河、北黎河、酸梅河等重点水体,共计清理水域面积超*****平方米,清理水浮莲2500余吨。五是加强城镇“空白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畅通排污口,定期清洁沟渠。1.58平方公里“空白区”管网建设和问题整治正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

(七)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违规占用严格保护砂质岸线分类处置工作,加强入海排污口巡查,对4处违规占用破坏砂质岸线行为责任主体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成。二是落实东方市水产南繁种业产业园总体规划,完成新龙镇、感城镇养殖区域规划,与海南恩祥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水产种业产业园新龙片区规划地块整体开发,项目首开区开工建设。三是印发《东方市禁养区水产养殖场清退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第三方招聘测绘与评估等工作。四是大田镇抱板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开工建设;福久村建筑垃圾调配场完成建设并启动运行;平岭村等6个建筑垃圾调配场正在建设中;制定市再生资源集散中心项目规划并启动招商。

(八)关于园区发展整体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累计召开工业经济大提升推进会11次,印发《东方市工业经济大提升行动方案》,制定《东方市2024年工业企业产值目标表》,以全市全年产值为总目标,及时跟踪调度。二是挂牌成立东方市工业园区发展管理办公室,推动园区加快健康发展。三是审议通过《东方临港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工业增加值为73.68亿元,同比增长11.2%;工业产值为277亿元,同比增长12.3%,均实现正增长。四是完成醋酸项目安评,加快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中心、特色食品加工厂、中海油海南CZ7海上风电、国能龙源CZ8海上风电、东方明阳CZ9海上风电、湘琼产业园及道路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完成《东方临港产业园区域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和征求意见。五是对石油化工、燃气管线、消防隐患等安全隐患开展检查,及时落实整改,并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升员工隐患排查能力。

(九)关于港产城示范项目滨海城市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棚改安置房项目建设及涉铁土地征收。二是完善滨海片区7宗土地地块相关手续,并全部上架土地超市,已卖出其中2宗土地,共42.35亩,收入*****万元。三是申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及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四是围绕滨海片区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大招商、招大商”,加快滨海片区产业导入及土地挂牌出让步伐。

(十)关于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东方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不断研发丰富多元化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体育”发展,制定旅游精品路线。成功打造一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五椰级和四椰级乡村旅游点。2024年1至10月,全市接待游客332.7万人次,同比增长11.8%,排名全省第8。2024年上半年全市旅游业增加值8.74亿元,增长率17.9%,排名全省第1。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扎实做好项目可行性及企业实力研判。鳄珍鳄鱼产业园、马龙温泉乐园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东方起航酒店商务商业综合体、东方亿林海南黄花梨山庄等项目签约落地。

(十一)关于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营商环境亟待优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招商体制机制,健全市招商引资联席会议和市链长会议各项制度机制,成立市招商引资促进工作专班,形成统一招商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选派精干力量常驻京津翼、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建东方临港产业园专班、琼湘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专班,以专班推进招商项目落地。2023年全市项目签约落地率93.75%,投产率12.5%。2024年1-11月,全市签约项目62个,协议总金额262亿元。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坚持走访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需求和困难。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扎实开展诉调对接和联合调解,全力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深化诚信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信用应用场景创建,完成珍贵树种交易、鳄鱼养殖2个年度信用应用场景创建任务。2024年9月,东方市信用综合指数82.61分,在全国383个县级市中排名第90名,并获得国家信用信息中心书面表扬2次。

(十二)关于个别领域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房地产风险防范力度。健全完善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各项制度机制,定期统筹研究解决各项房地产风险隐患。积极运用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白名单”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共管账户资金监管,确保住房按时完成交付。二是积极防范黄花梨树种养交易风险,完成交易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以及二级等保评定,完成实施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出台风险管理制度。

(十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1月和7月,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印发《中共东方市委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印发《中共东方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明确“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于6月28日召开东方市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会议。印发《东方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村居建设。二是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做到提醒谈话全覆盖。三是不折不扣履行纪律检查监督责任。2024年举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6期500余人次。优化机构设置,新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编制4个。深化派驻机构改革,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市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室统筹调度、分片协作机制,整合力量协作开展重要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四是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巡察监督。2024年以来,共召开3次市委常委会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扎实开展巡前培训和巡前通报,在巡察过程中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十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顽疾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消除“风”“腐”问题。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成巡视反馈相关公职人员收受烟酒问题查处,受理线索64件,转相关部门6件,立案5人,初核了结55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批评教育34人。二是认真整改作风问题。印发办文办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流程。统筹协调资金,完成农村道路客运补贴等资金发放。健全完善*****工单承接、转办、督办、问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十五)关于腐败多发的政治生态未根本性转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4年以来,常态化组织全市党员领导干部、群众参观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99场8318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0场6000人次、现场旁听庭审21场1600人次、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巡回宣讲活动11场,在农村播放反腐专题公益影片121场次。持续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活动,深入基层党组织开展“送学上门”专题辅导50场次,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17个市级培训班次中设置辅导课程。二是市委常委会坚持反腐倡廉走在前、作示范。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举办市级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00余场次。市委主要负责人在警示教育党课上,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严要求高标准召开市委常委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会后,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抓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工程、采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治理。对涉嫌说情打招呼问题线索全面摸排,已查实说情打招呼项目71个,留置7人。处置公共工程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98件,立案31件,留置8人,查处31件,处理处分28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7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处置教育、医药等领域问题线索197件,立案85件,查处117件,处理处分117人,留置6人。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各级“一把手”33人,形成有力震慑。

(十六)关于干部人才工作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问答》《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政策法规。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完成“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存疑27人档案问题梳理和调查核实,形成结论,并按程序进行认定。三是规范公务员职级晋升。梳理符合晋升三级主任科员至四级调研员人员并形成晋升批次名单,巡视问题反馈以来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共90人。四是提高人才工作质效。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挖掘“候鸟”高层次人才,并加大本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截至目前,东方市共有高层次人才1307人,全市高层次人才占比提升至2.2%。

(十七)关于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完成巡视反馈48个党支部规范设置,建立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2024年以来已完成优化调整党组织83个。二是严肃规范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建立健全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工作机制,印发进一步严肃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的若干措施,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党建巡查和党建年度考核,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持续排查工作,各软弱涣散党支部共组织上党课57次、开展集中培训77次,组织提醒谈话86次,党(工)委书记到支部调研112次。

(十八)关于巡视、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纳入市委工作重点,把上轮巡视整改未完成问题纳入巡视整改台账,与本次巡视反馈问题一并整改、一体落实。把巡视整改、审计整改任务纳入市委日常督办工作,加强日常调度。市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汇报,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二是紧抓“四风”问题、遏制重点领域腐败势头。2024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7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2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94人。查处公共工程、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线索239件,立案188件,处理处分139人。开展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处置问题线索33条,立案17人,查处34人。三是认真研究部署2024年度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任务,围绕八所港、东方机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倒排工期,跟踪服务保障,定期督查督办,全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地。四是扎实整改罗带河水污染治理问题。采取项目化治水、保障罗带河流域生态补水量、定期巡查监管生活污染源等方式系统化治理罗带河污染问题,2024年1-10月,高坡岭水库出口、罗带铁路桥、罗带桥3个断面水质平均值均为IV类,达到管控目标。五是系统推进中央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东方落地生根。严格审核并报送2024年度省重点项目,2024年1-10月累计完成投资80.9亿元。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截至2024年11月,2024年已录入省招商考核系统项目23个,开工13个,开工率达67.2%。六是推进乡村振兴产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组建并发挥乡村振兴顾问团队作用,组织开展项目库和衔接资金管理业务培训,严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审核关。推动各乡镇及村级盘活资产,全市298个经营性产业项目资产全部完成整改。全覆盖开展全市驻村帮扶干部培训,完成全市170个行政村评估和510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季度履职评估。成立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引导各村将集体土地流转纳入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十九)关于党委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完成巡视反馈相关人员任职经历梳理研判及处理,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作为市委常委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学习内容。二是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完成巡视反馈相关人员档案信息问题梳理、调查及认定,并处理相关责任人。三是严把公务员调任审核关。完成2018年以来调任干部人事档案重新核查及相关人员档案问题认定,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十)关于职级晋升激励导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全市符合晋升三级主任科员至四级调研员名单,积极开展四级调研员职级晋升工作。巡视反馈问题以来,全市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共90人,其中晋升四级调研员3名,二次晋升人员12名。二是规范公务员职级晋升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全市各单位职级晋升工作监督检查。

(二十一)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完成巡视反馈相关人员提拔时程序梳理复盘,并处理相关责任人。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政策法规,提升干部选拔任用业务能力。二是规范执行试用期考核规定。完成巡视反馈相关人员试用期考核及交流任职情况复盘和认定,并批评教育会议记录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提升政策法规领会水平。三是准确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公务员职级晋升定期核查机制,完成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期间所有晋升干部职级晋升起算时间整理,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核查114名干部档案信息,形成工作台账,并逐项完成处理。四是抓紧抓实年度考核。完成上一轮巡视以来年度考核等次核实工作,确定考核等次错误情形及相关人员并更正。同时,更正奖励发放错误情况,并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五是规范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印发《市委办办文办会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流程,并完成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和谈心谈话。六是认真落实执行地域回避规定。调整巡视反馈相关人员工作岗位,并完成全市各乡镇党政正职出生地和成长地信息排查。

(二十二)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和日常管理。废止《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东方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二是强化干部纪律意识。持续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明察暗访,2024年4月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5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人数9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通报典型案例12起12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99场8318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100场6000人次,旁听法院庭审21场1600人次。印发《东方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行动方案》,将贯彻落实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2024年政治监督清单重点。三是严厉整治“三超两乱”问题。完成全市“三超两乱”和市内挂职干部情况排查梳理,按照规定完成相关人员问题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学习,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四是规范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制定《东方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现任市管干部出国(境)情况及证件收缴情况排查。对未按规定上交证件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通报,并按规定收缴或要求注销证件。五是清理干部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完成全市干部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情况排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立行立改。

(二十三)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凡提必审”,严防“带病提拔”。完成巡视反馈27人档案问题梳理和调查核实,形成结论,并按程序进行认定。二是严格执行“凡进必审”,严防“带病调入”。完成巡视反馈5人档案问题审核梳理、调查核实和认定,以及2024年以来所有从外市县调入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审核。三是认真组织学习《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问答》等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二十四)关于上一轮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发《东方市科员级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并培训学习。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指导规范职级晋升工作。二是清理超龄退休问题,超龄退休97人已全部办理退休,并对原负责退休工作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建立2024年和2025年事业单位预退休人员台账,实行每月定期通知报送退休人员名单机制。组织开展退休业务培训会,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规范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完成巡视反馈相关单位编外人员聘用情况审核,并清理未经市政府同意聘用编外人员。完成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最新编外人员数据统计,建立全市编外人员台账,禁止各单位自行聘用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编外用工。四是制发《东方市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坚持合理搭配、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发挥班子整体作用。建立干部“正负面清单”,坚持严把选人用人关。五是建立“四类干部”信息库,修改完善“四类干部”规划并抓好落实,“四类干部”人数比例均实现同比增长。六是完成全市任职回避情况摸底,对违反规定情况进行调整。及时掌握干部亲属任职情况,避免出现违规问题。

(二十五)关于13个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民主保障。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改造2家、修缮10家、取缔1家。5家乡镇中心卫生院全部恢复住院功能。巡视反馈的978户已全部接通燃气。八所镇污水再生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已建成并通水运行。新安家园保障性住房二期项目2539套住房已全部完成交付。二是积极服务企业。完成巡视反馈相关企业一期项目地块出入口道路用地规划调整,并启动执行免于处罚的行政执法程序。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巡视反馈相关单位已更新完善办公楼示意图,并将公示栏调至1楼大厅,定期更新公示相关内容,启用LED显示屏开展党建、政策和业务等方面宣传。巡视反馈相关单位职工多领取生活用餐补助已全部退还,普法宣传资料全部发放完毕。巡视反馈相关单位已将利息款、往来款全部上缴国库,执行款已发给申请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加强政治建设,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持续用力。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视整改到不到位,作为是否对党忠诚的检验,做到问题真整改、责任真落实,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实整改责任,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上持续用力。加强组织领导,将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对长期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方案计划,坚决推进巡视整改反馈问题清仓见底。

(三)提升整改质效,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上持续用力。做到“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回潮、不反弹。

(四)拓展整改成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效充分体现在5+3”大提升行动、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把东方高质量建设成现代化西南部中心城市、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全面打造实力、魅力、活力东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邮寄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13号市委大院3号办公楼402室,邮政编码:******;电子邮箱:df********@163.com。



中共东方市委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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