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价值评估遴选评估公司的公告
关于项目价值评估遴选评估公司的公告
关于福民城商业中心项目价值评估遴选评估公司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福民城商业中心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系东方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性质为商业,总投资8885.14万元,总建筑面积*****.11平方米;
该项目地块位于福民南路西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面积4432.39平方米(6.65亩),取得方式为出让,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11平方米,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完成地下室土建工程和基坑回填,完成工程量约1500万元。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项目地点:东方市八所镇福民南路西侧。
服务范围:在建工程价值评估。
控制价:评估服务费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和土地评估资质。
(三)近三年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四)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报价函格式自主填报,报价函单独密封。
(五)报名所需提供资料:报名须携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五、选聘办法
(一)参加报名单位参照控制价下浮率进行报价,有效下浮率范围为-10%(不含)至不下限,需明确下浮率及报价金额,手写报价无效。
(二)评选工作由东方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办公会议进行,对参加遴选报名的所有报名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勘察及设计招标代理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由公司办公会议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有5家(含5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单位,则对其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后按以上评选工作进行。
遴选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本次选聘公告作废。
六、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送东方市自来水公司(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一楼105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为期三个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下午18:00。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活动。
七、选聘人及联系方式
文尧:0898-********
东方润城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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