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选公告
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事项,拟通过公开招选方式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我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择优选择报价合理、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供货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选项目的名称、内容
(一)项目编号:GWYC〔2024〕-*****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选聘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项目最高限价:80.64万元。
(四)项目概况:
为巩固现有优质客户及拓展新客户,现需选聘一家汽车租赁企业提供所需车辆的供应服务。
(五)履约期限:合作期限为3年。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2辆插电混动越野车和4辆插电混动轿车的租赁服务;
2.提供的车辆里程数不超过600公里的新车;
3.提供车辆外观无明显瑕疵;
4.提供车辆内饰干净、整洁;
5.提供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性质;
6.插电混动越野车租金不高于4000元/辆/月,插电混动轿车租金不高于3600元/辆/月。
五、参选人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招选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18时00分前,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bsjjtgs.tfygcgfw.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合格参选人均可参与参选获取招选文件。
招选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400元/套。
1.递交方式:招选现场提交。
2.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和招选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必须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招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3.递交文件地点(开选地点):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宜宾市叙州区赵场客运站二楼)。
4.本次招选不接受邮寄的参选文件。
八、本次项目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高铁西站赵场客运站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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