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水泵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水泵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水泵设备采购(二次)己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灵发改发〔2023〕1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及市本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督单位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水泵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安装期:7天(其中交货期:5天,安装工期:2天)
2.5 招标内容: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水泵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投标人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4.2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联系人:贾福
电话:186*****50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20米院内
联系人:姚丽
电 话 :0951-*******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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