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浦东厅会场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浦东厅会场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浦东厅会场设备维保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7: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龙华东路818号海外滩金融A座 16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龙华东路818号海外滩金融A座 1601室 | ||
预算金额 | ¥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洁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4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16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老师,******** |
项目概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浦东厅会场设备维保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龙华东路818号海外滩金融A座 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XS06-2024-296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浦东厅会场设备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浦东厅会场设备维保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采购为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对浦东厅主席台灯光、音视频系统、机械系统进行全面检修及日常保养,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完好性、电气控制系统、安全装置的有效性等,诊断并修复发现的故障,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视听灯光系统稳定可靠,随时可以正常使用。
3、实施周期:自2025年 1月1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止。
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51,000元。
5、所属行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 1月1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d)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龙华东路818号海外滩金融A座 1601室
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12-10 09:00 起至2024年-12 -12 16:00截止,凡愿参加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如下材料: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至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金融A座1601室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并交纳标书费600元/本。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龙华东路818号海外滩金融A座 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龙华东路818号海外滩金融A座 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一正二副(纸质文件,包括电子光盘一份)并密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规划和公共艺术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249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咨协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818号1601室
联系方式:罗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洁敏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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