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浍河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永城市浍河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市浍河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4-75 | |||||||||||||||
2、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市浍河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98,535.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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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永城市浍河重要支流生态修复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包含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和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本项目要求建设河流缓冲带、生态护岸、生态拦截沟渠、河道水生态修复、表流湿地构建和河道垃圾清理等工程,提升浍河重要支流小青沟、白洋沟和跃进沟的水体自净能力,恢复其水生态系统健康水平,从而提高河流水质,促进其下游国控断面水质能够稳定达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要求”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2.3、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至开标之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2.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7、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网上报名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2、按永公管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 | |||||||||||||||
地址:永城市东城区欧亚路中段 | |||||||||||||||
联系人:苌先生 | |||||||||||||||
联系方式:182*****62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宇航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宇航小区A区3排5号 | |||||||||||||||
联系人:付经理 | |||||||||||||||
联系方式:130*****02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苌先生 | |||||||||||||||
联系方式:18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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