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RCBH〔2024〕-12238)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宜宾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
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12.08 万元,招标人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
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
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
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428783904@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
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上传后请致电 0831-
589222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
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报名资料于磋商当日交于磋商地点工作人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
七、其他
磋商邀请
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宜宾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拟
对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
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CBH〔2024〕-12238。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采购项目。
3、采购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结算方式
1、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预算金额:120800.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消除母婴传播宣传品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项目性质:非政府采购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具有禁止投标情形;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
待遇):无。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
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
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四川融
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现金或网银交纳,磋商文件
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1.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
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方式:2.网络(远程)发售。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428783904@qq.com。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
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上传后请致电 0831-589222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报名资料于磋商
当日交于磋商地点工作人员。
注: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
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
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2.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
告。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磋商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 267 号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831-2322967
电子邮件:13107195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创标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北路 68 号正和花园 A 幢 2 楼 2 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831-5892208
电子邮件: 42878390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