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卫生材料氯已定醇-安尔碘招标采购竞价公告

药品卫生材料氯已定醇-安尔碘招标采购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药品卫生材料(氯已定醇-安尔碘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620*****29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刚 099*****572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12 19:01 - 2024-12-17 20:00

采购单位: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2%葡萄糖酸氯已定醇皮肤消毒液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卫生材料; 规格型号:100ml/瓶;技术参数:此品种是以葡萄糖酸氯已定和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葡萄糖酸氯已定含量为1.8%~2.2%(w/v),乙醇含量为63%~77%(v/v).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适用于肌肉、静脉及一般皮肤穿刺前消毒、采血部位完整皮肤消毒和手术部位的完整皮肤消毒。;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000瓶 9450.00 -
2%葡萄糖酸氯已定醇皮肤消毒液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卫生材料; 规格型号:60ml/瓶;技术参数:此品种是以葡萄糖酸氯已定和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葡萄糖酸氯已定含量为1.8%~2.2%(w/v),乙醇含量为63%~77%(v/v).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适用于肌肉、静脉及一般皮肤穿刺前消毒、采血部位完整皮肤消毒和手术部位的完整皮肤消毒。;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2600瓶 *****.00 -
安尔碘皮肤消毒剂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卫生材料; 规格型号:500ml/瓶;技术参数:此品种是以醋酸氯己定、有效碘、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有效碘含量为1.8g/L-2.2g/L(0.18%-0.22%W/V)、醋酸氯己定含量为4.05g/L-4.95g/L(0.405%-0.495%W/V)、乙醇含量为60%-70%(V/V),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使用范围:适用于皮肤消毒和外科手消毒。;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600瓶 *****.00 -
2%葡萄糖酸氯已定醇皮肤消毒液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卫生材料; 规格型号:500ml/瓶;技术参数:此品种是以葡萄糖酸氯已定和乙醇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液,葡萄糖酸氯已定含量为1.8%~2.2%(w/v),乙醇含量为63%~77%(v/v).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致病性酵母菌和医院感染常见细菌。适用于肌肉、静脉及一般皮肤穿刺前消毒、采血部位完整皮肤消毒和手术部位的完整皮肤消毒。;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00瓶 1850.00 -

买家留言: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药品卫生材料(氯已定醇-安尔碘招标)采购,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附件: 2024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药品卫生材料(氯已定醇-安尔碘招标)项目采购需求********(1).pdf
响应文件(药品模板)-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目(投标企业名称).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响应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不得缺项):
1、 企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1.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2、行业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2.1、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2、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所投产品产质量检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或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4、缴纳税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款所属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无需纳税或免税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期限为近半年内任意一月),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格式自拟):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7、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自拟):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9、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含报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包括:小写金额和大写金额;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品牌、产品配置、技术参数及产品彩页;不得缺项;
10、售后承诺及服务方案(格式详见附件):须包含服务承诺详述、维修、培训以及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述(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及应急处理方案、培训方案,服务明确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解决时间、服务响应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配送车辆安排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应在全部需签字盖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三、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代理协议或销售授权书等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昆仑路街道 安定路120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0%的预付款。 2.中标人按每次采购需求交货,并需配送至相关临床科室,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按季度进行结算,已实际用量为准。 3.采购方以现汇形式支付,具体付款时间根据双方签订的实际购销合同约定为准,每季度结算一次,供货方按每季度实际发货量给中心医院开具发票。 4.中标人提交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5.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付款。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提供销售及售后服务、应急服务的承诺,在接到要求紧急供货电话后2-4小时内必须将药品卫生材料送到指定地点。 1.1电话咨询 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1.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质量保证期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至少1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现场验收检查外观应于采购需求一致,双方签字确认。 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产地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省(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产地证明等),以及涉及该等货物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卫生材料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建议索证备存:GMP认证证书或备案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卫生材料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卫生材料的,除本条前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卫生材料采购方核实。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卫生材料,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卫生材料购进记录。 药品卫生材料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卫生材料的进货时间、供货企业、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等内容。 应当签订药品卫生材料购销协议,同时附质量保证承诺书。 医院购进药品卫生材料,供货方随货提供票据,做到票、物相符。同时符合公立医院改革“两票制”要求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验收,共同核对随货票据、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人负责进行配送至临床科室。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产品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1货物销售清单、检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3.2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交货期 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接供货通知24小时内送货上门。
技术及服务标准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评报告; 2)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同时建议索证备存:GMP认证证书或备案证明、税务登记证等材料; 4)药品卫生材料生产企业、药品卫生材料批发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药品卫生材料的,除本条前款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委托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卫生材料采购方核实。 5)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卫生材料,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建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卫生材料购进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进货时间、供货企业、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复核人等内容。 6)应当签订购销协议,同时附质量保证承诺书。 7)医院购进药品卫生材料,供货方随货提供票据,做到票、物相符。同时符合公立医院改革“两票制”要求。
服务要求 1)药品卫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醇类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020)、《含氯消毒剂卫生要求》(GB/T *****-2018)等相关规定; 2)每周四发送采购计划,接到采购计划后8小时内严格按照计划量将货物送达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卫生材料库房,如遇紧急情况,接到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 3)具有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证书。 4)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要求公司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以及配备相应资质的专用人员。 6)应保证提供卫生材料使用过程中所需的配套设施设备(均为全新、未经使用且有质量保证)。 7)投标人须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评报告、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GMP证书或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医院使用的药品卫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8)在服务期内,所涉及品种如遇国家或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则合同自行终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材料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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