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机动车辆维修框架服务项目(第二次)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Z2114001NZ000213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产岛市,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机动车辆维修框架服务项日(第二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5.75万元,招标人为蘭芦岛海盛石
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盛公司、海盛建安公司79台及招标人指定机动车辆修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海露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机动车辆维修框架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机动车辆维修框架服务项目(第二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无经营异常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
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服务能力的二类及以上车辆修配厂,
2、投标人应具各大型车辆及中小型车辆维修经营资质。
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
程序,或被宜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如公司成立日期未清两年,从公司成立年开始提供,投标人应具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
4、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车辆修理业绩,提伏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至少两份,同时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可查发票
5、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提供该网站下我的公共信用僧悬报告)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较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斯罪行
为:④开标当日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清况:⑤被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宜告酸产,或其他
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清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502法律和金改部(详细
地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汇款方式: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剪芦岛东门支行:行号:
102227600122;账号:0715022019245065672:收款人名称:葫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海盛公司办公凌201会议京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5号海盛公司办公楼
七、其他
1、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比率40%(高于或等于最高授标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支付方式无预付款,按照进度支付,经招标人及中标人检验合格并认定实际工作量后
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认结算价款,并开具发票,每月结算一次,君标人收到发票入账3一
个月后付款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半年后车辆无问题5日内支付其5的保证金,(以
实际维修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3、交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车期:接到车辆修理审批单后,由送修单位与修配厂确定交车期
5、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车钙维修标准”要求。
6、交车状态要求:交车时由本车司机及车辆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共同查验合格,车辆已雅修
至完好状态,签字确认后交车。
7、服务要求:中标人免费接送维修车辆至锦西石化大南门或热电公司门外,需在招标人年
位内进行修理修缯的,中标人有义务给与配合,中标人免费诊断故m车朝维修项日、价格。
工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免费提供车辆预修理确认单,提报修确认单时问限制为,招标人
通知中标人车辆故障开始计时,车辆更换机油三滤维护、补胎、换胎等小修,中标人须在
个小时内完成预修理确认单提报,除需拆除变速箱及发动机维修项目应在24小时内完成预
修理确认单提报以外,其他车辆修理项日需在五小时内完成预修理确认羊提报,未按时向提
报预修理确认单的中标人,招标人视为中标人放弃本次车辆修理任务。
8、验收要求:接到维修任务后由入用服务商进行比价,并将车莉修理审批单提交中标人
进面确定修理承揽方,维修后,需经车辆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及本车司机共同在验收单签字确
认。
9、质保要求被修理车辆从确定验收合格日计算,车辆质保期为行驶不少于5000公里或斗
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返修、整改,在质保期内三次返修、整改未
解决车辆故障问题,招标人有权至任意单位进行维修,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招标人所属车辆如适紧急维修,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
承诺。
11、投标人在本地应设立维修地,可承诺中标后设立,并做出相应承诺。
1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3、所需维修零配件详细信息向联系人索要单项定额附表,联系人电话:3111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海盛公司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芦岛海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5号
联系人:杨骄
电话:18042962456
电子郎件:656006127@qq.co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