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零星用车服务项 招标公告
2025年-2026年零星用车服务项 招标公告
一、概述
用以满足公司员工日常零星用车公务出行、公务接待、员工公务出差等活动需求。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服务期限2年。本次合同(首期)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实际服务期限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谈判项目。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信誉要求 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没有采购人禁止其响应的处理决定,未被采购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为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用车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人员要求 响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沟通、对接等事宜。并提供承诺书。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12-16 08: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12-12 18:00:00至2024-12-16 08: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2-16 08:3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供应链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邹环宇
联系电话:138*****567
电子邮件:zouhy02@pipechina.com.cn
标签: 零星用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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