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重症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重症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玉溪市中山医院采购重症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项目(二次) | 57.00 | 1 | 无 |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周期: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谈判时间:2024-12-17 15:0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振兴路22号粮贸大厦三楼301室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玉溪市中山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2-17 00:00:00
发布时间:2024-12-12 19:36:14
采购编号:YNYXA**********Z202*****599
采购单位:玉溪市中山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免税企业或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为生产厂商且所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供应商为代理商且所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此项不做要求。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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