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机关二食堂、机关三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机关二食堂、机关三食堂承包经营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机关二食堂、机关三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机关二食堂、机关三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机关二食堂、机关三食堂承包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JH24-******-*****

001包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002包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不允许转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001/002包,1年(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具体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采购需求:001包为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机关三食堂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保障,包括食材、调料等原材料采购,以及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就餐服务、食堂卫生保洁等人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002包为铁岭市市级行政中心机关二食堂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保障,包括食材、调料等原材料采购,以及提供菜品加工制作、就餐服务、食堂卫生保洁等人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因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联合体成员各方企业)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00至 2024年12月20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月3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 年1月3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电子文件线上递交,纸制文件现场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或电子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82号1楼门市

联系方式:何女士 024-********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永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承包经营 食堂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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