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2024年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锦屏县2024年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锦屏县2024年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411-******-04-0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聚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锦屏县三江镇、敦寨镇、河口乡、隆里乡。 。 | ||||||||||||||
2.2 建设规模:安装充电桩共计67台(直流120kw快充40台,60kw液冷超充4台,480kw液冷超充23台),12台1250kw变压器及收费公示牌等设备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锦屏县2024年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工程交工验收完成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资质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不需要牵头单位及各组成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1月13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3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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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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